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上杭县共收到上级各项直达资金指标59762.2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9608.2万元、新增国债资金2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0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3万元,直达资金指标县财政已按规定分配并下达给相关单位执行使用。
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支出26414.79万元,支出进度44.2%,高于序时进度2.53个百分点,其中:205科目教育支出5279.48万元、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6.84万元、210科目卫生健康支出1856.73万元、213科目农林水支出464.96万元,214科目交通运输支出7055.78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521万元;尚未支出33347.41万元。
二、直达资金支出使用情况分析
1.直达资金在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相关工作中,有利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利于落实保市场主体作用,有利于确保基层各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社会的安定稳定,保证了我县困难群众能够按月及时足额领取救助补助金,确保了学校正常运转,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补助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直达资金主要用途:科目205教育支出5279.48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和困难学生资助和义务教育老师工资,科目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6.84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困难群众救助、公益性岗位补助和对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210卫生健康支出1856.7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优抚对象补助和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科目213农林水支出464.9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补助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科目交通运输支出7055.7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科目221住房保障支出52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3.直达资金的支付使用、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全部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执行。
上杭县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