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十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4-05-07 11:37
     经上杭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2456日,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十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推进上杭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第十三条 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一)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的有关规定,经上杭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十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杭政〔202017号)予以废止。

  该通知自20245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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