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乡镇执法权怎么调?哪些事归乡镇管?一张清单说清楚
一、背景依据
为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乡镇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有序运行,上杭县根据省级、市级最新赋权指导目录(闽司〔2025〕156号、龙司〔2025〕42号),结合全县各乡镇实际履职能力差异,对2022年出台的赋权清单(杭政规〔2022〕10号)进行系统性优化调整。本次调整不是简单增减事项,而是聚焦“接得住、管得好、不出错”,通过分类适配、精准赋权、协同保障,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下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二、哪些乡镇能用?一看就懂
本次调整按乡镇功能定位、人口规模、产业特点和执法承载能力,将全县21个乡镇划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不同范围的执法事项清单:
1. 临江镇:适用附件1;
2. 古田镇、才溪镇、蛟洋镇:适用附件2;
3. 其余17个乡镇:适用附件3。所有乡镇均不再行使已被收回的原赋权事项,避免多头执法或监管真空。
三、关键新规定
(一)执法权不是“一刀切”,而是“分乡镇定制”
1. 按需赋权、分类管理:首次明确区分三类乡镇适用不同清单,临江镇侧重城市治理,古田等三镇强化生态与产业监管,其余乡镇聚焦底线安全与基本秩序;
2. 动态调整、有收有放:对部分专业性强、风险高、乡镇暂难承接的事项(如涉及重大公共安全、跨区域复杂案件),由原县直单位依法收回,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3. 职责边界更清晰:县直赋权单位须与乡镇重新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白纸黑字写明事项名称、法律依据、责任分工、协作流程,杜绝推诿扯皮。
(二)执法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县乡联手”
1. 培训指导常态化: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上杭县消防救援局等单位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乡镇执法人员跟班学习、案例教学、模拟执法,编制通俗易懂的《乡镇执法操作指引》;
2. 监管执法无缝衔接:建立“审批—监管—执法”闭环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发现违法线索,须在24小时内推送至乡镇;乡镇查处后,须3日内向主管部门通报结果及多发问题,形成治理合力;
3. 信息共享实时直达:依托县级政务平台开通“乡镇执法直通车”,实现监管数据、执法文书、案卷档案在线流转、双向推送,让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三)案件处理讲规矩,老账新账不混淆
1. 新旧事项划断线:本通知印发之日(2026年3月6日)起,已收回的执法事项,乡镇一律不得再立案、不得再处罚;
2. 历史案件不甩手:收回前已立案未结案、或已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仍由原承办乡镇负责到底,包括后续调查、听证、送达、执行、复议应诉、档案归档等全部环节;
3. 责任链条不断档:乡镇对已办结案件终身负责,县直单位对移交事项的业务指导、法律支撑、复议应诉支持责任同步延续。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杭政规〔2022〕10号)同时废止。本文件施行期间,如执法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废止或新制定等情形,适用调整后的法律法规,不再另行发文修订。
五、关键词解释
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就是县直单位和乡镇签的一份“责任明白纸”,里面清楚写明哪一项执法权交给哪个乡镇、依据哪条法律、谁来培训、出了问题谁负责。
县乡协作配合细则:相当于县和乡镇之间的“执法合作说明书”,规定了遇到复杂案件怎么联合办案、数据怎么互通、争议怎么快速协调。
执法操作指引:不是厚厚一本法律汇编,而是图文并茂、步骤清晰的“执法工具包”,比如“查小餐饮没戴口罩该走几步?拍照留证要注意什么?处罚决定书怎么填?”一学就会。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杭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5973842021
-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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