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蓝骏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5-10-11 10:5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驻杭单位:

  根据杭委干〔2025〕10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蓝骏山同志任上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1年);

  李永同志任上杭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陈桂林同志任上杭县水利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李洲同志任上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职)。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上杭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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