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杭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0日
上杭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和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建立形式统一、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打造模式新颖、特色鲜明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2020年9月29日前初步完成县级和乡镇一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0月12日前由县政府办组织县委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成初审,10月15日前上报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经市政府办审核通过后,11月15日前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高质量、高标准通过省第三方机构评估验收。
(二)2021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完善优化村(居)务公开渠道,促进上杭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三)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
三、主要任务
(一)立好标准,规范公开工作
1.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认真对照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网址:http://www.fujian.gov.cn/xw/ztzl/qmtjjczwgkbzhgfhgz/),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9月29日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要求。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需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我县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
(二)建好平台,畅通公开渠道
3.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各部门、各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县数字办要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4.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努力建设利企便民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进一步用好传统媒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渠道的重要作用。
5.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依托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三)完善机制,提高政务效率
6.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7.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8.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9.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围绕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真正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注重对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10.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效衔接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要对应一致,通过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
(四)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办事
11.大力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作风。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编制“办事一本通”,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
12.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加强信息精准推送,推行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开卷式”审批、“一件事”办理集成套餐等系统,加强掌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e龙岩“政企直通车”服务企业效能,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各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按照分工安排,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请各乡镇、26个试点领域责任单位要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于2020年9月2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县政府办胡发荣内网oa邮箱。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不得延误和推迟工作进程。各乡镇、26个试点领域责任单位务必于2020年9月29日前完成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书面目录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县政府办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股(县行政办公大楼710室)备案,目录电子版报送至县政府办胡发荣内网oa邮箱。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占政务公开指数50%的分值)。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造成绩效考评被省市扣分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联系人:胡发荣,联系电话:13860224347。
附件:1.上杭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及
进度安排表
2.各乡镇、26个试点领域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人员名单报送表
附件1
上杭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任务 |
具体事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编制完成县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城乡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9月29日 |
重大建设项目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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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 |
市级职权 |
|||
财政预决算 |
县财政局 |
|||
安全生产 |
县应急管理局 |
|||
税收管理 |
县税务局 |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县自然资源局 |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县住建局 |
|||
保障性住房 |
县住建局 |
|||
农村危房改造 |
县住建局 |
|||
1 |
编制完成县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生态环境 |
上杭生态环境局 |
9月29日 |
公共文化服务 |
县文体旅游局 |
|||
公共法律服务 |
县司法局 |
|||
扶贫 |
县农业农村局 |
|||
救灾 |
县应急管理局 |
|||
食品药品监管 |
县市场监管局 |
|||
城市综合执法 |
县城市管理局 |
|||
就业创业 |
县人社局 |
|||
社会保险 |
县人社局 |
|||
社会救助 |
县民政局 |
|||
养老服务 |
县民政局 |
|||
户籍管理 |
县公安局 |
|||
涉农补贴 |
县农业农村局 |
|||
义务教育 |
县教育局 |
|||
卫生健康 |
县卫健局 |
|||
1 |
编制完成县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政服务 |
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
9月29日 |
2 |
编制完成各乡镇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9月29日 |
3 |
对各部门、各乡镇上报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初审 |
|
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司法局 |
10月8—10月12日 |
4 |
汇总上报市政府办 |
|
县政府办 |
10月15日前 |
5 |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
|
县政府办、县数字办 |
11月15日前 |
附件2
各乡镇、26个试点领域责任单位分管领导
具体负责人人员名单报送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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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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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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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法院、
检察院。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