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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都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主要报告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情况。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上杭”政务公开信息平台(http://www.shanghang.gov.cn/xz/zdz/xzjs/)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中都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杭县中都镇兴民路19号二楼党政办公室;邮编:364216;电话:0597-3771326;电子信箱:zd3771854@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程度,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牢牢把好六个重点环节: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同时要求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等要及时公示;二是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采购等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结果要公示;三是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四是健全完整的公示途径;五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六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已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有劳动保障所、村建站、民政办、扶贫办、残联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24条, 截至2019年底,通过上杭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83条。在2019年度主动公开的24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9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镇通过电话咨询、当面咨询等方式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条,予以公开9条;未遇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需要发布权威信息或举行新闻发布会的事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镇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党政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站所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项负责,部门负责人牵头处理,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规范制度建设。我镇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一)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部门、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展板、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及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计生、民政、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村镇建设规划、财政、征迁等工作动态,并安排专人负责更新、报送,使辖区群众及时了解全乡工作内容及近期动态,提高行政效率,构建新型服务政府。
(六)监督保障情况
每季度认真梳理公开目录,严格执行季度公开制度,公开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对内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接受群众的监督。我镇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全部通过上墙、上栏、上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公开发布,并结合实际,补充调整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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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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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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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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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3 |
2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04 |
105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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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5 |
0 |
|
行政强制 |
0 |
7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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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 |
95608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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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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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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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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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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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0 |
0 |
0 |
0 |
0 |
9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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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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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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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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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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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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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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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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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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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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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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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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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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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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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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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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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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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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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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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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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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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业务性和时效性强的工作,2019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影响面还不够广,政府信息分类不够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联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确保信息公开和更新及时,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相关负责人对工程项目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
(二)改进情况
2020年,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方位、多渠道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基本内容、申请公开渠道,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适时维护,完善制度,提高各部门、站所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三是做好信息完整度的补充工作,将各类信息做好收集,按各版块要求上报,保证信息发布完整率,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规范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备,并推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四是做好信息更新率的更新工作。栏目信息按时刷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中都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6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