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提升“点题整治”质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农办〔2024〕17号)精神和《上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上杭县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2024〕4号),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监委“四个聚焦、十个紧盯”部署要求,坚持“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贯彻“四个在于”重要要求,落实“十个推动”具体举措,纵深推进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点题整治”,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有效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权益,培育打造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民生治理品牌。
三、主要内容
(一)持续推进问题排查和整改。5月起,推广应用漳州“四定一督”经验做法,重点围绕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规范造成集体资产被侵占、流失问题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坐收坐支问题深入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每月跟踪调度,推动问题8月20日前整改到位。
(二)加大村集体财务公开力度。拓展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内容,7月底前,组织各村完成村集体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情况录入并实现公开;拓宽村级财务公开渠道,8月20日前,推动村级财务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与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对接,实现多平台主动公开。加快解决村级财务公开不完整、不全面、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全面推行村财非现金结算。8月20日前,全面实行村集体大额收支银行转账、小额收款二维码缴存,探索开展村务卡支付等方式,加快实现全过程轨迹监督,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坐收坐支问题。
(四)全面推行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7月底前,所有村集体完成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工作,组织行政村将有效期内的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经济合同的要素信息录入村级合同管理系统,全面实现网上公开,着力解决村集体经济合同不到位等问题。
(五)全面推行村级小型建设项目公示公开。简化优化村级小型建设项目管理,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村级小型建设项目“阳光直播”加强乡村振兴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的方案(试行)》要求,引导村集体有序开展村级小型建设项目“阳光直播”,以直播方式对村级小型建设项目的决策、实施、验收等环节设立进行公示公开。着力解决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大宗物品采购及村级建设项目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六)强化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持续开展村干部届中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因村集体经济管理问题引起群众不满,以及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开展审计监督,8月20日前,累计审计覆盖面达所辖行政村的85%以上;对审计中发现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被侵占、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限期整改落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七)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全面启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8月2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确定市场运营机构,年底前全县实现整县推进,推动更多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进场规范交易,杜绝线下“人情交易”、暗箱操作等情况,促进资源要素公开交易、优化配置。
(八)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龙岩市福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7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平台建设,8月20日前完成新旧平台数据对接,提升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整合现有农村集体资产监督、公开、交易等平台,推动龙岩市福农综合服务平台与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28日前完成)。各村委会按照方案要求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任务,因地制宜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二)集中整治(8月20日前完成)。镇、村全面回应整治重点任务,聚焦薄弱环节、短板弱项,强化整治举措,按照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序时推进“点题整治”,确保各项措施可操作、能落实、见成效,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达到整治目标和预期效果。对工作推进过程中查摆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逐村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提升整治质效。
(三)抽查督办(8月20日前完成)。镇经管站对所辖各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点题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进度慢的村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项督。镇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整治工作全过程督导,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区进行约谈,并向镇党委政府通报。
(四)总结评估(8月20日前完成)。各村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评估,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镇经管站。总结报告要包含本村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进一步加强集体“三资”监管建议措施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点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主动加强与镇纪委监委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联合调研、共同督办等方式,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定期调度推进。建立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强化专项整治“双台账”(问题台账、工作台账)管理,每月开展调度总结和情况通报,项目化推进“点题整治”。
(三)强化业务培训。对乡镇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报账员等,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法律制度文件等方面培训,梳理汇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宣传栏和新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推进举措和时间安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要及时收集推介小切口解决群众烦心事典型案例,示范推动全镇整治工作进展。
(五)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本地监督举报热线、信箱,推广使用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畅通群众反映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渠道,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要加强与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通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情况,邀请实地调研、交流座谈,听取批评建议,推动和改进“点题整治”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敏煊 联系方式:15206011900 电子邮箱:shtby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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