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情简介]
太拔镇位于上杭县东南部,距上杭县城38公里,辖16个行政村,95个自然村,其中2个少数民族村(畲族),6个革命基点村,4个贫困村,总人口近2万人,属市定贫困镇。土地总面积140平方公里,是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农业乡镇,是首批中国传统古村落院田村所在地。著名诗人舒婷曾于上世纪70年代初在院田村当知青,在此写下《寄杭城》、《致橡树》等一大批诗作,院田也成为了中国朦胧诗的发祥地之一。 镇情可概括为:农业大镇、槐猪产地、传统村落、诗意院田、长寿福地。
1.农业大镇。太拔土地肥沃,有富硒土壤面积约1.43万亩,富锌土壤1.60万亩,硒锌双富土壤0.99万亩,素有“春收桃李夏摘瓜,秋卖姜椒冬售薯”的美誉,是上杭县的农业重镇。盛产营养价值颇高的紫衣花生,含大量的植物固醇,尤其是β-谷固醇有预防大肠癌、前列腺癌、乳腺癌及心血管病的作用,与红衣花生相比:太拔紫衣花生粗蛋白质含量高5%、精氨酸含量高23.9%、钾含量高l9%、锌含量高48%、硒含量高101%。太拔镇“儒溪茶叶”、“儒溪槐猪” 获有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称号。2022年9月,农业农村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显示:太拔花生富含硒锌,新田稻蛙米属于硒锌米。
2.槐猪产地。太拔槐猪通体乌黑,单体重150斤左右,具有“狮子脸、黑熊脚、麒麟尾巴、美女的腰”的外形特征。同时,太拔槐猪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有骨细、肉嫩、胶质多、无腻感、胆固醇低、氨基酸含量丰富、香味独特等特色。我镇以打造“一园一链一菜”为目标(槐猪保种基地园、槐猪预制菜冷运链、槐猪宴),走出一条槐猪产品精细加工的“特优”之路。另一方面,在“槐猪宴”等特色菜基础上,做好“一乡一宴”菜品开发,积极配合“槐响千年”金猪宴品牌打造。
3.传统村落。太拔镇共有院田村、坵辉村、张芬村三个传统古村落。其中:院田村是2012年中国首批传统村落,早在明清时期院田村独特的儒商文化孕育出了重商崇文的氛围,在院田儒商开拓进取、善于经营下,建造出了各式各样的恢弘、精美既有中原遗风,又有南方特色的客家古建筑。坵辉村是中国第五批传统古村落,继承了客家人“耕读传家”的传统,每户大院必配书屋、书舍,全村文风盛传,人才辈出。坵辉村至今传承着非物质文化遗产钟家拳、钟家棍等。张芬村是第四批省级传统村落,有最具代表性的“吕氏民居”“黎氏宗祠”等。
4.诗意院田。院田村有着700多年历史,村里现有保留着大小20多座古民居,堪称客家传统建筑三进三堂、三进二堂式的样本。1969年,1000多位厦门知青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上山下乡”,在这里度过难忘的知青岁月。朦胧诗代表舒婷在这里潜心耕读读书、笔耕,奉献她青涩年华,给了她朦胧诗启蒙和灵感,在院田,她写下《小河殇》《寄杭城》等诗词。其中,写于院田村的《寄杭城》是舒婷已发表作品中年份最早的一首。院田也因此成为了中国朦胧诗的发祥地之一。
5.长寿福地。2020年,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在太拔镇开展1:1万农业地质调查评价工作,得出太拔镇富硒富锌土地现状的结论。地处在富硒富锌土壤的滋养下太拔长寿人口始终保持高位,据统计,截至目前,太拔镇80周岁以上人口为610人,占全镇人口比例超过3%,符合“长寿之乡”所需达到的高龄人口比例,是80周岁以上人口占比较高的乡镇。2014年晋级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吴瑞能(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袁思成(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全面工作府,主管财税工作。
曾宪琪(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红十字会工作,联系招商工作。
丘福辉(党委副书记)
分管党建(组织、宣传、统战、武装)、政协、政法(综治、公安、司法、维稳、信访、禁毒)、乡村振兴、脱贫、地震、消防、应急(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交通、道安、村镇规划建设、集镇管理、工会联合会、社会工作等工作。
挂钩:院田村、罗坑村
温兴华(纪委书记)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郭云(组织委员)
负责组织工作、人事编制、党(村)务公开;分管老干部管理、老龄、关工委、方志、档案、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挂钩:太拔村
李辉祥(宣传、统战委员)
负责宣传、统战工作,分管卫健、意识形态、文体、旅游、工商、广电、文化、教育、民族与宗教事务、侨务、邮政、通讯工作、市场监管(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水利、气象、水文、移民、科协等工作。
挂钩:彩霞村、双康村、田增村
巫振炉(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负责武装工作,分管人武和民兵预备役、人防、林业、烤烟、电力、退役军人、自然资源、供销工作。
挂钩:上村村、黄家村、大地村
林建英(副镇长)
分管项目建设、工业企业、发改(物价)、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含对口协作)、统计、招商引资、精神文明、民政工作。
挂钩:梓东村、大坑村
张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机关工会工作。分管党政办(含机关后勤)、绩效考评、效能、金融、12345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社保)、共青团、财税、妇联、残联、审计、民情收集工作,协管外宣工作。
挂钩:崇厦村、坵辉村
廖熠荣(司法所所长)
主管司法工作,分管农业、畜牧兽医、粮食、保险(三农综合保险)、农机、农技工作。
挂钩:鲜水坑村、张芬村、寨背山村
——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股级: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党史、方志、政务公开、机关效能、督查办理、绩效管理、民情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和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人大、政协工委、人民武装机构和群团组织机构等开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孔章浩 联系电话:0597-3130282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承担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谢小惠 联系电话:0597-3951365
(三)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
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承担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含疾病预防控制、老龄健康、爱国卫生运动)、劳动保障(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民政(含救济救助助残)、革命老根据地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邱晓龙 联系电话:0597-3951050
(四)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
健全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做好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工作。承担综治、信访、维稳、禁毒、反诈、反邪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协助民事纠纷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如锋 联系电话:0597-3951506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
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发展、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农村经济、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扶贫开发、物业等管理工作;实施管理统计事务;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镇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监管村级财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冯婕 联系电话:0597-3952951
(六)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信息预警、联络配合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编制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以及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落实灾情报告制度,组织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组织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定的环境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生态镇、生态村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负责辖区内水源保护地、林区、河流、湖泊、水库等生态环境管理保护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谢敏煊 联系电话:0597-3951075
人大、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和群团组织机构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群团组织章程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事业单位,经费渠道由财政核拨,机构规格为相当副科级,实行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县直相关部门的指导。
(一)党群服务中心(加挂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职能,建立受审分离的政务服务模式;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接待受理、信息公开、督查整改工作;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和网上服务点建设。
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镇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超 联系电话:0597-3131697
(二)综合执法队
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以太拔镇人民政府名义行使;负责本辖区内涉及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县直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队工作任务需要变动的,以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负责人:丁文源 联系电话:0597-3131692
(三)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负责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承担水利(含水保、河湖长、库区移民)、农业农村(含农机、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管理、扶贫开发)、村镇建设(含集镇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含食品药品安全)、乡村振兴、社区服务(含物业)有关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何桃英 联系电话:0597-3130280
上班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