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12-01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泮政〔2025〕35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泮境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9
- 内容概述: 上杭县泮境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泮境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综〔2022〕112号),结合我乡实际,现将修改后的《泮境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杭县泮境乡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泮境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一、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有力推进林长制建设,依法、有力、有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龙岩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上杭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上杭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出现高森林火险天气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威胁我乡森林资源安全的临乡镇森林火灾支援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公示,分级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村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救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火灾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护林员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乡村两级干部、各村应急队等支援力量为辅,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群众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二、主要任务
2.1组织辖区火情早期处置工作
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打早、打小、打了,主要包括火情早期的监测、预警、报告以及实施火情早期扑救。
2.2疏散人员
组织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
三、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乡森防指”)是乡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乡森林防灭火工作,及时传达县森防指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县政府发布的禁火令。指挥长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禁火令期间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各挂村领导担任。分管林业领导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必要时,林业站可根据天气情况、结合乡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按程序提请以乡森防指的名义部署相关森林防火工作。
村级制定协助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3.2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林业站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同时负责森林火情早期处置(主要包括火情早期的监测、预警、报告以及实施火情早期扑救,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实行报扑同步)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5973791020);
党政办负责及时通知传达县森防指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县政府发布的禁火令,负责森林火情早期处置时后勤保障工作(联系电话:05973791013);
派出所负责火案侦破工作,协同执法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研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联系电话:05973791001);
财政所负责编制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方案,并及时足额支付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
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各应急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宣传办负责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森林防灭火信息,火情处置现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
四、处置力量
护林员队伍:按有关规定每个村配备护林员1人,负责辖区森林巡护、防火宣传、管控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并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地方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森林火灾扑救和早期处置为主,预防为辅,乡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20人。
各村应急队伍: 以经过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业务知识培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林区居(村)民中的青壮年为主,其中各村(居)按照联防联扑互助机制要求,成立一支5~10人的应急互助小分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扑救装备,主要任务是日常协助防火宣传、巡查,协助做好早期火情处置以及承担开设隔离带、带路、运送扑救物资、提供后勤服务、参与清理和看守火场等任务。
五、预警响应机制
5.1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乡一名领导、林业站一名干部在本辖区带(值)班,未轮值的分管领导不得离开本县辖区,并立即召开护林员和扑火队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启动机具设备维修保养,并根据实际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集中待命。
5.2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好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应加强以下措施:
1.按要求张贴禁火令,并安排护林员开展分片巡查,制止违章用火行为;
2.停止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执行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
3.党政主要领导其中一位、分管领导、林业站站长不得离开辖区;
4.护林员全员上岗,统一佩戴标志开展防火宣传、巡查。
5.3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好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应加强以下措施:
1.立即组织乡、村两级干部、护林员、扑火队员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
2.各挂村领导和包村工作队驻村指导、督促、配合护林员、村“两委”干部做好宣传、巡查等工作。
六、森林火情处置
6.1扑火安全原则
各扑救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救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事故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形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救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救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救人员安全。不得动员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在扑火过程中要坚持“三不三先”,即:火情不明先侦查,地形不利先规避,气象不利先等待;“三不三应”,即:进入夜间,对情况复杂的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人员开设火路,待凌晨气温低、湿度大的有利时机时再组织力量突击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复杂危险的地形条件和火情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组织精干的专业队伍实施突击,严防发生事故;“三要三不要”,即:要从火烧迹地进入火场,不要从有林地进入火场;要点烧隔离带,不要在隔离带上等火来;要专人观察下山火,不要所有人都去灭火。
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的措施,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经正规培训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其他经过培训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6.2处置办法启动及执行
(一)乡主要领导在接到火情报告后,按如下顺序启动本应急处置办法:
1.主要领导接到火情后,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至少一位主要领导要赶往现场亲临指挥扑救。迅速派出乡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火灾事故发生地挂村领导和林业站站长组成先遣组带领乡扑火队到达火场。先遣组到位后,立即会同火情发生地的村干部和火灾报警人员进一步查明火情,及时向乡主要领导报告;
2.根据分管领导的报告,视火情大小决定是否请求县扑火队支援,需请求县扑火队支援的,立即联系县防灭火办负责人准备;
3.通知乡机关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集合,乡机关后勤组立即准备扑火所需物资;
4.迅速分工组成统一指挥小组。一般原则是一位乡主要领导率队前往火场第一线实地指挥扑救,另一位在乡政府组织后续扑火队伍增援和协调后勤体系保障。
(二)乡分管领导接到乡主要领导启动本应急处置办法的命令后,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通知林业站,要求林业站组织乡半专业扑火队马上集合前往火场;
2.到达火场后,掌握火情动态,针对火场不同地形、火势蔓延速度、林火强度等,现场研究制定科学的扑救方案;
3.指挥员组织扑火队员从起火点沿火路(即已经烧过的地方)进入火场,并沿着山脊登至山顶观察火情,以便准确判断火势,指挥扑火队员科学打火。不要从有林地进入火场,避免被山火包围;
4.接到乡主要领导下达的请求县扑火队支援的指示后,立即同县防火办联系,协调请求县扑火队支援具体事宜。
(三)乡挂村领导(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村)接到乡主要领导启动本应急处置办法的命令后,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1.与分管领导一道组成先遣组,立即赶往火场,查看火情,协助拟定扑救方案;
2.立即通知火灾发生村,由村书记和主任组织20~50人赶往火场;
3.指挥村书记和主任指定5-10名熟悉地形的村民群众在进山路口等候,为县级扑火队和乡干部带路,确保他们及时快速地到达火头位置;
4.协助乡机关后勤组和物资保障组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四)乡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接到乡主要领导启动本应急处置办法的指示后,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指示机关后勤组做好后勤准备。机关后勤组主要职责为及时采购矿泉水、食品、机油、汽油、应急药品等,并负责将这些物资运送到火灾发生村,交到物资保障组人员手中;
2.通知乡卫生院配合做好应急处置。乡卫生院接到伤亡情况报告后,要迅速组织扑火救灾医疗(组)奔赴灾情发生地或在卫生院做好抢救工作;
3.指示物资保障组做好相关工作。物资保障组要根据乡主要领导或分管后勤工作领导或者火灾现场指挥人员的要求,将物资运送到山上,交到乡扑火队员或者县扑火队员手中。
6.3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现场参与扑救任务的地方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乡、村两级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4 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负责该起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员要明确将火场看守清理工作移交给属地村挂村领导负责组织村干部、群众和林权所有者等看守人员继续做好火场余火清理工作,防止死灰复燃,看守地点在山脊火头扑灭处,另安排1~2人到能观察到整个火场的制高点监视火场动态,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并经验收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因看守不力、验收不严,造成死灰复燃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启动责任调查。
七、综合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充分用好配备的对讲机。
7.2资金保障
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所需支出,并将处置森林火灾所需的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7.3扑火人员待遇保障
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行政事业工作人员的补贴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发放。
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按“谁组建、谁负责”的原则,由组建单位统一购置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标准发放防护装备、扑火机具等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享受以下几类待遇:一是按月发放工资或通讯补贴,其中,队长150元/月/人,队员100元/月/人;二是集中待命补助,标准为115元/天/人(含午餐);三是扑火工资,标准为:白天按照100-280元/人不等计算发放;夜间按照160-360元/人不等计算发放,原则上24小时内扑救单场火工资不超过480元;四是看守清理火场,白天不超过150元/人,夜间不超过300元/人由火灾发生村支付(插花山由相关村自行协商)。
八、后期处置
8.1火因火案查处
派出所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林业站积极配合,做好火场勘验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8.2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结束后,林业站应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到达火灾山场勾绘地图、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等有关数据。
九、工作纪律要求
1.自觉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行动一致、步调一致,严禁个别单独行动。
2.时刻保持通讯联络,各扑火队员接到命令前有喝酒的,一律严禁上山扑火。
3.乡专业扑火队员要听从指挥调度,扑火时要尽心尽力,明火扑灭后,要继续留守在山上看守火场,没有接到下山命令,不得提前下山。
4.为严明工作纪律,将根据相关规定表彰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乡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办法流程图
2.乡各村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3.乡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带队人员及联系方式
4.乡挂村领导(副指挥长)及联系方式
附件1
泮境乡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办法流程图

附件2
泮境乡各村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村别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泮境村 |
何扬棱 |
村书记、村主任 |
18039820291 |
|
彩霞村 |
黄灵生 |
村书记、村主任 |
13338393678 |
|
祖加村 |
温金茂 |
村书记、村主任 |
13799095223 |
|
院康村 |
吴德锋 |
村书记、村主任 |
13559319301 |
|
乌石村 |
熊永贵 |
村书记、村主任 |
13559671955 |
|
定达村 |
何伟华 |
村书记、村主任 |
15960912916 |
|
元康村 |
伍启城 |
村书记、村主任 |
15080276911 |
附件3
泮境乡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带队人员及联系方式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黄和轩 |
林业站负责人 |
15280384196 |
|
刘 斌 |
林业站营林高级工程师 |
13605923215 |
|
温建新 |
林业站营林工程师 |
13959451185 |
|
凌永洪 |
护林队队长 |
18396308928 |
|
林永仁 |
一队队长 |
13559311164 |
|
何扬棱 |
二队队长 |
18039820291 |
附件4
泮境乡挂村领导(副指挥长)及联系方式
|
序号 |
村别 |
挂村领导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1 |
泮境村 |
刘志荣 |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
18559046695 |
|
王晓威 |
二级主任科员 |
13605930523 |
||
|
2 |
彩霞村 |
郭文隆 |
副乡长 |
15159091593 |
|
李 斌 |
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
18505975686 |
||
|
3 |
祖加村 |
周国强 |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乡长 |
18760008809 |
|
谢德明 |
二级主任科员 |
13859570935 |
||
|
4 |
院康村 |
郭 倩 |
司法所所长 |
15705965206 |
|
伍传熙 |
副乡长 |
13605930205 |
||
|
5 |
乌石村 |
李云龙 |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
13950831755 |
|
黄庆华 |
四级主任科员 |
13850697799 |
||
|
6 |
定达村 |
温能谟 |
综合执法队队长 |
15080289396 |
|
蓝晓东 |
三级主任科员 |
13605930245 |
||
|
7 |
元康村 |
林富仁 |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
18250139442 |
|
邓超英 |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
13850644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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