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信息
蛟洋镇地处上杭县东北部,东与古田镇接壤,东南与新罗区大池镇为邻,南连溪口镇,西邻白砂镇,北接连城县庙前镇。东南距龙岩市区46.5公里,西南距上杭城区45.9公里。土地革命时期,蛟洋是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1930年属上杭北三区、四区。红军北上抗日后,属古蛟区。1950年设蛟洋乡,1958年设上游公社。1965年更名蛟洋公社。1984年恢复蛟洋乡,2012年撤乡改镇。
全镇辖25个行政村,户籍人口约2.5万人,外来人口约1.1万人。全镇方圆228平方公里,集镇面积6平方公里,其中蛟洋集镇4平方公里、坪埔集镇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3万亩,林地面积25万亩。
2024年实现经济社会总产值569.27亿元,同比增长5.5%,工业总产值542.06亿元,同比增长6.71%。农业总产值12.1亿元,同比增长3.24%。财政总收入4968万元,同比增长22%。2025年1-9月实现产值409.9亿元,税收4.1亿元。
蛟洋镇是著名革命老区、新兴工业重镇、闽西黄金通道、生态农业基地,拥有“一山一树一画家 一阁一园一先生”六件宝。
勤劳奋斗、爱家爱乡、团结一心、发奋图强的蛟洋人民正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发展新局面!
著名革命老区。蛟洋是中国土地革命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原中央苏区闽西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唯一一次亲自指导并参加的地方党代会中共闽西“一大”在蛟洋文昌阁召开;被毛泽东称之为“闽西傅先生”的傅柏翠领导家乡人民发动了闽西四大暴动之一—蛟洋暴动,创办了中央苏区第一家农民集资银行和闽西第一所红军医院,深入开展土地革命,为三克龙岩城、三打“铁上杭”奠定了牢固的赤色根基。
新兴工业重镇。2005年,县委、县政府在蛟洋创办工业园区,2007年蛟洋被列为全市重点扶持的乡镇工业集中区,2009年被列为全市小城镇建设试点乡镇和龙岩中心城市向外拓展的“工业新城”,2013年被市委、市政府列为“工业强镇”。2017年12月坪埔循环经济园区被省经信委批复为省级循环经济园区;2018年10月,蛟洋工业区成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2019年12月,获批福建省第二批绿色园区;2020年3月,被列为全省第一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园区;2021年1月,被认定为全省首批化工园区;2025年被评为D级化工园区。2024年总产值达到503.8亿元,2025年1-9月实现产值409.9亿元,税收4.1亿元。现有入园企业62家,规模以上企业31家。随着新项目的投产,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呈现出了质量高、态势好、后劲足的蓬勃发展新格局。
闽西黄金通道。蛟洋镇位于新罗、连城、上杭交界处,是闽西交通枢纽,境内有龙长、上蛟两条高速公路,赣龙铁路、龙龙铁路,国道319线和国道358线,距离古田会议会址车程仅10分钟。闽西首趟跨国货物班列中欧班列“红古田”号从蛟洋开行。
生态农业基地。蛟洋是传统的农业大镇,地理环境优越,气候宜人,平均海拔667米,平均气温17.1摄氏度,无霜期约260天,年平均降雨量为1680毫米,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现有耕地面积2.3万亩,林地面积25万亩,建有万亩优质米生产基地和万亩高山反季节蔬菜基地,其中,生姜种植2700余亩,状元豆种植2600余亩,木材、毛竹储积量达800多万立方米。畜牧业总产值占全县第一。保留猪场场数、家禽存栏数、肉兔存栏数、鸽子存栏数均占全县第一。现有保留规模养殖场89家,存栏28000头,年出栏53000头;白羽肉鸡养殖场35家、三黄鸡16家,存栏320万羽,年出栏1200万羽。
—领导分工
高美玲(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谢发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廖春荣(镇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负责联系对接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张晓桢(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委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梁建文(镇党委组织委员):主管组织人事工作,分管绩效管理、老龄委、老体协、退科协、关工委、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联系市、县驻村蹲点干部工作, 兼机关党支部书记。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廖德庚(镇党委宣传委员、三级主任科员):主管宣传工作,分管科技、科协、教育、精神文明、文化、残联、旅游、体育、通讯、大数据、广播电视、邮电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李俊禄(镇党委统战委员、三级主任科员):主管统战工作,分管民族宗教、侨台联、工商联、交通运输(含道安、铁路)等工作,联系安全生产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吴佳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统计、发改、工业、企业、项目、电子商务、财政、税务、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协助联系对接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张淑敏(挂职党委委员、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管理中心副主任):分管劳保、民政、共青团、妇联、兼任机关工会主席。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邹桂花(副镇长):分管后勤、林业、卫生健康、计生协、市场监管(含食品安全、药监等)等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张毅(综合执法队队长、七级职员):分管综合执法,协管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项目建设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华志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农业、农技、农机、经管、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烟草、粮食、供销等工作,协管畜牧兽医水产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李平(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党务政务公开、党政综合办、机关效能、档案、保密、“e”龙岩和12345系统、水利、河长制、防汛抗旱、电力、移民、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张进云(一级主任科员):负责龙龙铁路相关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刘凤英(四级主任科员):分管“三农”综合保险、保险、金融、镇属公司运营等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张闰明(四级主任科员):分管自然资源、畜牧兽医水产等工作,代管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张立明(四级主任科员):分管招商引资等工作,协管统计、发改、工业、企业、项目工作,联系蛟洋工业区管委会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李艳梅(司法所长):协管信访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挂钩村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游丽榕(四级主任科员):协管招商引资、发改、工业、企业、项目、电子商务等工作。-—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股级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党史、方志、政务公开、机关效能、督查办理、绩效管理、民情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和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人大、政协工委、人民武装机构和群团组织机构等开展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莉丽 联系电话:0597-3621101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承担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等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钟科文(党建办)
负责人:雷莉洋 联系电话:0597-3621033(组织办)
负责人:丁 香 联系电话:0597-3626745(纪委办)
(三)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
保障和改善村民民生,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承担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含疾病预防控制、老龄健康、爱国卫生运动)、劳动保障(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民政(含救济救助助残)、革命老根据地建设等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邱荷生 联系电话:0597-3625282(民政办)
负责人:柯艳华 联系电话:0597-3628129(计生办)
负责人:张菊英 联系电话:0597-3628133(劳保所)
(四)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
健全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做好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工作。承担综治、信访、维稳、禁毒、反诈、反邪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协助民事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傅锡兴 联系电话:0597-3621027(综治办)
负责人:孔德忻 联系电话:0597-3621108(武装部)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
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发展、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农村经济、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扶贫开发、物业等管理工作;实施管理统计事务;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蓝启先(统计站)
负责人:王致辉(项目办)
负责人:傅文艺(企业办)
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镇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监管村级财务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谢美燕(财政所)
(六)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信息预警、联络配合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编制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以及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落实灾情报告制度,组织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及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处理等工作。
组织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定的环境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生态镇、生态村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负责辖区内水源保护地、林区、河流、湖泊、水库等生态环境管理保护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子杰(应急管理)
负责人:王德恭(生态环保)
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由财政核拨,机构规格为相当副科级,实行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县直相关部门的指导。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职能,建立受审分离的政务服务模式;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接待受理、信息公开、督查整改工作;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和网上服务点建设。
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镇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廖晓甜 联系电话:0597-3621218(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袁兴贵 联系电话:0597-3621518(退役军人事务站)
(二)综合执法队
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依法赋予的综合执法权,以蛟洋镇人民政府名义行使;依法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综合执法权;负责本辖区内涉及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县直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队工作任务需要变动的,以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负责人:张学谊 联系电话:0597-3621148
(三)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负责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承担水利(含水保、河湖长、库区移民)、农业农村(含农机、农技、畜牧水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管理、扶贫开发)、村镇建设(含集镇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含食品药品安全)、乡村振兴、社区服务(含物业)有关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小芳 联系电话:0597-3621034(水利站)负责人:郭杭发(乡村振兴办)
负责人:邱荣彬(畜牧兽医)
负责人:江玉玲(扶贫消防)
负责人:傅键鹰(村镇建设)
负责人:赖新丰(交通运输)
负责人:罗冬英(市场监管)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办公地点:
上杭县蛟洋镇人民政府:上杭县蛟洋镇文昌路5号
联系电话:
蛟洋镇人民政府24小时值班电话:0597-362110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
上杭县蛟洋镇人民政府 |
工作时间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597-3621101 |
监督电话 |
|
地址 |
上杭县蛟洋镇文昌路5号 |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