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庄畲族乡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 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6-10 16:01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农〔2021〕9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清查目的

  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清理不规范的经济合同,收回流失集体资产,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整治内容

  1.整治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结合村级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

  2.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回头看”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3.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四、工作步骤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6月3日开始,到2021年9月5日前完成,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 (6月15日前完成)

  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实际,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要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2.自查自纠阶段(7月25日前完成)

  各村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逐村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对问题合同和非法侵占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整改,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各村要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整改结果在规定时间向经管站反馈,确保工作实效。

  3.总结阶段(9月5日前完成)

  各村及经管站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和“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3项清单,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两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2.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工作规定和制度。对发现的由失职、渎职造成集体“三资”管理极为混乱、“家底”严重不清、“三资”流失浪费严重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发现的低价变卖转移集体资产以及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加强督导,确保实效。要组织开展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每一阶段的指导督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实效,对专项清理整治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4.认真梳理总结。要坚持“边清边总结”的工作办法,对相关村的清查情况要进行初步梳理和小结,待完成全部清查任务后便于进行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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