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农村客运“村村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杭政办〔2020〕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上杭县农村客运“村村通”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上杭县农村客运“村村通”实施方案

  (试行)

  为实现我县村村通客车,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乘坐客车问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管理方式

  依托龙岩市交通运输局“村村通”客运车辆管理平台,参照公交车管理规定对农村客运“村村通”车辆运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车辆数量

  以乡镇为单位,将未通客车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区域,按区域的大小和行政村数量确定“村村通”客车数量,每个区域由一辆以上车辆负责该区域内行政村通客车任务。以湖洋、下都、泮境、稔田、溪口、白砂等6个乡镇及其相关行政村为试点(见附件),先行组织14辆5~7座小型客车试运营半年(自农村客运“村村通”正式启动之日起计算),在总结经验后进行全县推广。

  三、车辆要求

  1.经车辆综检、安检和环保检测合格,且车辆技术等级在二级以上的5~7座小型客车。

  2.应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和安全监管视频监控装置等设施设备。

  3.“村村通”运营车辆按营运车辆保险标准进行投保。

  四、经营者确定

  申请“村村通”客运经营者向本乡镇交管站报名,经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和考核合格后予以确认,并与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管理的第三方签订运行协议。经营者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社会责任感;2.持有小型客车以上驾驶证、驾龄不低于5年、近三年内无一次性驾驶证扣满12分的情况且无酒驾和吸毒史的人员;3.拥有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的自有车辆;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常住在连片未通客车行政村的人员。

  五、经营范围

  每天7:00—8:30、11:00—14:00、16:30—18:00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运营;其它时段须在本乡镇范围内自行运行,可承接本乡镇政府和其他单位公务人员下村租车业务。

  六、票价

  1元/人·公里,票价收入归客运经营者所有。

  七、补助政策

  对“村村通”客运经营者予以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1.资金补助标准:(1)按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内运营的行驶里程给予油料和工资补助,合并计算每公里补助0.9元,日补助行驶里程上限100公里;(2)县财政对“村村通”运营车辆的保险费用予以70%补助。

  2.补助款领取时间:补助款每季度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发放。

  3.拨付方式:“村村通”运营车辆的运营补助费和车辆保险补助费由县财政局按季度拨付给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根据补助标准和运营考核情况拨付给“村村通”运营车辆经营者。

  八、运营管理和考核

  1.车辆必须喷涂“村村通客车”标识,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和安全监管视频监控装置,悬挂运营线路标志牌。

  2.经营者应按运营线路标志牌规定的线路运营,守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3.“村村通”运营线路沿线行政村设置车辆停靠站牌,方便群众候车。

  4.由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加强经营者的教育管理,定期组织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督促经营者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通过北斗卫星定位装置等各种方式加强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制订车辆维护计划,督促经营者按期落实车辆维护和检测。

  5.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不得随意变更经营区域,不得擅自停运,不得拒载;经营者因事未能运营时,须提前向运营管理单位报告。如接到投诉且经查实的,在发放补助款时根据投诉次数扣回补助金,第一次扣100元,第二次扣300元,第三次扣500元,第四次解除协议并全额追回政府补助的车辆保险费。

  6.由县交通运输局制订考核标准,委托第三方对“村村通”运营车辆进行管理和考核,每月至少一次向相关行政村村民、村两委干部或乡镇干部了解车辆的运行情况和服务质量,依据车辆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区域内的运行轨迹、行驶里程制作考核表,作为发放补助款的凭据。考核结果为良好等次及以上的,次年优先安排继续经营“村村通”运营业务。

  7.经营者违反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由县运管所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实施方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十、本实施方案于2020年7 月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附件:“村村通”客车运营计划表

附件

“村村通”客车运营计划表

乡镇

村村通客车行政村数量

车辆数

运营线路

通达行政村

运营方式

合计

线路车辆数

湖洋镇

11

3

1

湖洋镇政府—乃康、岩头、元丰、古楼、新山等村部

岩头

乃康

元丰

新山

古楼

线路运营

1

湖洋镇政府—新坊、五坊、龙山等村部

新坊

五坊

龙山

 

 

线路运营

1

湖洋镇政府——濑溪、太平、上罗等村部

濑溪

太平

上罗

 

 

线路运营

下都镇

7

2

1

下都镇政府——新寨、豪康、璜溪、三益等村部

新寨

豪康

璜溪

三益

 

线路运营

1

下都镇政府——五丰、佛坑、和睦等村部

五丰

佛坑

  和睦

 

 

线路运营

稔田镇

5

2

1

稔田综合运输站——蔡坑、叶坑等村部

蔡坑

叶坑

 

 

 

线路运营

1

稔田综合运输站——石牌、大燕、南坑等村部

石牌

大燕

南坑

 

 

线路运营

溪口镇

3

2

1

溪口镇政府——三溪村部

三溪

 

 

 

 

线路运营

1

溪口镇政府——锦坊、当丰等村部

锦坊

当丰

 

 

 

线路运营

泮境乡

4

2

1

泮境乡政府——元康、定达等村部

元康

定达

 

 

 

线路运营

1

泮境乡政府——院康、乌石等村部

院康

乌石

 

 

 

线路运营

白砂镇

10

3

1

白砂镇政府——梧岗、梧田、樟黄等村部

梧岗

梧田

樟黄

 

 

线路运营

1

白砂镇政府——嫩洋、洋乾、茜黄等村部

茜黄

嫩洋

洋乾

 

 

线路运营

1

白砂镇政府——塘丰、大田、大金、扶福等村部

塘丰

大田

大金

扶福

 

线路运营

合计

40

14

14

 

 

 

 

 

 

 

注:1.各乡镇内运营车辆可调剂使用;2.运营车辆每天在各线路上循环运营,每天至少运营一个班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