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00-0501-2023-00002
  • 备注/文号:杭政地〔2023〕2号
  • 发布机构: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县2022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公告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县2022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公告
时间:2023-01-11 10: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县2022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1017号),批准上杭县2022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杭县2022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

二、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位置

本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土地位于旧县镇河西村(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旧县镇河西村0.9582公顷。

四、其他事项

补偿安置标准、地面附着物补偿、人员安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如对本公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岩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上杭县人民政府

2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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