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00-0501-2022-00135
  • 备注/文号:杭政地〔2022〕323号
  • 发布机构: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7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县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公告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县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公告
时间:2022-11-27 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县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998号),批准上杭县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杭县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

  二、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位置

  本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土地位于蛟洋镇梅坝村、下道湖村和小和村(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蛟洋镇梅坝村、下道湖村和小和村3.4117公顷。

  四、其他事项

  补偿安置标准、地面附着物补偿、人员安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如对本公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岩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上杭县人民政府

  202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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