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杭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抓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建设老区苏区共同富裕县域样板,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中走在前、作示范,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一、强化统筹引领,推进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深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托古田干部学院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红色法治实践专题培训班,县委党校在主体班组织科级干部、青年中层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二)压实法治建设责任。2025年度,县主要领导亲自审定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等重要工作。分管副县长到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事项和工作举措。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其主要负责人向县委书面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法治督察,形成“部署—推进—督察—整改”闭环落实体系。
(三)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制定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完善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对县直部门、各乡镇的督促指导,形成创建工作合力,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体系各项任务。2025年10月,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一)重大决策与文件管理规范有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步程序,2025年确定出台《上杭县城区住宅小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等4项涉及民生和产业发展的政策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的工作要求。2025年以县本级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均主动公开并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备案。2025年,收到各乡镇及县直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开展涉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生态环保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后评估。经过清理,2025年9月22日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确保政策文件与法治建设要求同频。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出台《上杭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清单》,严格规范和有力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生态、城管、农业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上杭县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全省性专项整治项目的6个整治重点和县纪委监委关于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部署安排,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推行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指引》,持续增强基层执法公信力。对各执法单位2021年至2024年期间办结的318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条目式问题清单,向相关单位一对一反馈评查结果,并跟踪督导落实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规范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在审查流程规范、审查质量把控、审查能力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清理规范工业园区招商优惠政策中的差异化待遇,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检查及“综合查一次”工作,编制6个领域“综合查一次”检查场景,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杜绝扰企扰民,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在蛟洋便民服务中心打造“办事不出园区”政务服务驿站,下沉131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创新“远程可视云帮办”服务模式,108个事项实现“零跑动”办理,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法治保障。
(四)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要求,对照全省“五级十五同”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梳理优化入驻事项1568项,实现审批服务“清单之外无权力、指南之外无要求”。优化整合24个部门事项入驻无差别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闭环模式。深化“家门口办照”改革,将个体工商户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等高频事项下沉至21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县行政服务中心接收政务服务评价12.6万件,满意率达100%。
(五)社会治理水平有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红土枫桥”治理模式,借助打造“1520”县乡村示范性综治中心建设的契机,有力推进司法所“硬件”规范化建设、“软件”业务规范化建设,打造“红土枫桥式”司法所。建立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2025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619件,调解成功9364件,调解成功率达97.35%。以“红土枫桥”治理模式为依托,深化行政复议与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融合,提升争议化解质效。建立分类分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随机抽取88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深化“法治+安全生产”模式,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合规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基层执法能力仍有短板。部分偏远乡镇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且多为兼职,面对新兴业态时专业判断能力有待提升;“县乡执法联动”机制虽已建立,但县级骨干下沉频次和精准度仍需提高,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与产业发展融合不够深入。针对非煤矿山绿色转型、红色旅游产业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定制化法治服务供给仍有发展空间,法治保障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数字法治建设相对滞后。“闽执法”平台与“杭好办”APP数据互联互通不够充分,执法、普法、政务服务数据未能有效整合,智慧法治应用场景不多,“远程视频云帮办”等创新模式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效能仍有提升空间。
四、2026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动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发展的最新成果。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强化行政执法,筑牢法治基础。落实《龙岩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制度(试行)》,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片区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和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继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将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三)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政府公信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龙岩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龙岩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上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预审辅导”“专家论证”“意见跟踪”等制度机制,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
(四)服务中心工作,释放法治红利。聚焦共同富裕试点建设,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提供法治支撑。加大涉企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深化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深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常态化开展“法润企业 护航发展”“法治宣传进企业”“百名律师进企业”等活动,为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五)聚焦精准赋能,擦亮示范品牌。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安排,配合做好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巩固我县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预防性法治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紧盯平台经济、新就业形态等解纷需求,建立健全“5+X”(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健全诉调、公调、访调对接机制,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有序化解。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编制实施“九五”普法规划,巩固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成果,深入实施“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推动法治宣传与群众性活动相融合,深化“非遗民俗+普法”创新实践,打造我县非遗民俗普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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