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0-04-30 08:34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确保我县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聚焦教育事业发展薄弱环节、热点难点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短板,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和共享水平。到2020年,教育各项主要发展指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位次相匹配,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超过98.2%,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8.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超过96%,职业教育转型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教师队伍素质全面增强,教育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基本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1.多渠道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加快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包,到2020年,新建7所公办幼儿园,分别是:湖洋中心幼儿园(12个班)、通贤岭头幼儿园(6个班)、临城中心幼儿园(15个班)、紫金幼儿园(暂定名)(15个班)、西郊幼儿园(暂定名)(12个班)、水西幼儿园(暂定名)(12个班)、黄竹幼儿园(暂定名)(12个班)。建立教育与规划建设等部门在规划、验收环节的会商机制,严格落实配套幼儿园与城镇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政策,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及时移交教育主管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非盈利性幼儿园。利用城区区域内的闲置资源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改建幼儿园。支持乡镇中心村独立办园,以公办为主投入资金改扩建一批乡镇幼儿园。到2020年,基本满足城区和各乡镇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消防大队

2.健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保障机制。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步伐,进一步修订完善《上杭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积极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控制在当地同质公办幼儿园的2倍以内。县财政对首次获得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在市级综合考核奖励的基础上配套奖励。到2020年,力争10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通过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评定标准, 100%的小学教学点都附设幼儿班,85%以上的幼儿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35周岁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2%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

(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积极稳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工程。优先保障中小学建设用地,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根据《上杭县城总体规划》《上杭县中心城区教育专项规划修编(2016-2030年)》,持续推进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和义务教育提升工程,提高学位供给能力,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5154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创新城市教育建设管理机制,优先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再出让周边地块。推行教育项目代建制,实施代建、施工一体化交钥匙工程。对接我县做大中心城区鼓励进城入户的政策,新建和扩建学校项目优先安排到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增长较快的区域,到2020年,城区北部规划建设一所规模为36个教学班的独立初中,新建紫金小学(暂定名)、西郊小学(暂定名)、水西渡小学(暂定名)和黄竹小学(暂定名)等4所小学。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每个乡镇在办好初中、中心小学(中心校)的同时,办好边远地区小学教学点,形成优质合理的中小学布局。继续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评估工作,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教育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4.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巩固发展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成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继续实施全面改薄和校安工程长效机制,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距。实施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程,到2020年实现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化。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积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立完善互联网+教育模式。实施小学教学质量稳基工程和初中壮腰工程, 严抓教学常规管理,开展初中、小学学段水平测试和质量监测,建立健全教师个人工作业绩档案,并强化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引导中小学全面改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规范民办初中招生,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同期招生免试入学;2018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不得采取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财政局

(三)配足配好普通高中资源

5.优化高中办学资源配置。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优化学校布局结构,把高中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普通高中建设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实施高中改造提升计划,加强普通高中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和教学设备配备,新建上杭一中教学科研综合大楼、艺术教学综合大楼和上杭二中综合楼,满足新高考背景下选课走班的场所资源需求。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上杭一中创建省级示范性高中,支持上杭五中创建省二级达标高中及其他高中达标创建工作。支持上杭一中建成省级课改基地校,鼓励上杭二中积极创建省级课改基地校,支持上杭五中和才溪中学创建特色高中。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免费教育。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

6.加强普通高中教师配备。根据国家高考综合改革部署,统筹协调普通高中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问题,通过招聘、调整等方式补充上杭一中、上杭二中学科教师,满足高中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同时建立上杭一中、上杭二中教师择优选调和教师退出工作机制,优化教师队伍。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编办、人社局

7提升高中教研教改能力。进一步强化教研机构的教学研究与指导作用,建立基于教学成果的教研人员准入机制,配足配齐高中学科教研队伍。依托上杭一中省级一级达标校,成立县高考研究和高中教师专业成长中心。加强教师队伍培训,着力提升教师教研能力,推进学校教学改革。调整教育投入结构,不断加大教研教改经费投入,保障高中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开展和教师、教研人员的能力提升。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四)推动职业教育转型发展

8.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认真落实《龙岩市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实施办法》,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协同推进校企合作机制,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强化企业办学主体意识。建立校企合作激励机制,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县政府予以表扬和奖励。到2020年,校企之间人员互派互聘,职专自主聘请、政府买单的兼职专业教师数量达到学校总编制的30%,所需经费在财政安排部门经费中统筹解决。支持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专兼职任教。支持上杭职专利用校企合作、社会服务收入等货币资金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与企业合作建设职业教育集团,举办二级办学机构;支持上杭职专利用非货币资产与企业合作共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训基地。上杭职专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生产的收入,可部分用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增加绩效工资总量,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发改局、经信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

9.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围绕我县培育金铜产业链、贵金属产业链、建筑业、红色旅游文化产业等特色产业和品牌专业,加快形成覆盖主要产业链的专业布局。推进上杭职专扩容建设,到2020年,把上杭职专建成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发改局、经信科技局、人社局、国税局、国土资源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0.完善师资补充机制。按开齐开足课程要求,配齐配足教师,加大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加强编制使用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科学确定总量,优化结构,着力解决教师年龄严重老化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着眼教育长远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新任教师补充常态机制,加大对育龄女教师较多学校教师调剂补充力度。参照《龙岩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教师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管理办法,由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编外临时聘用制度,规范编外教师的聘用管理。建立边远乡镇教师定向补充机制,采取委托等方式建立定向培养男教师机制。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编办、人社局

11.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切实落实由县教育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师编制数、细化各校岗位结构比例,并向县编制、人事和财政部门备案的政策。义务教育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到乡村和薄弱学校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到2020年城乡师资配置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素质全面增强。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编办、人社局

12.建立专业化校长队伍建设机制。完善校长管理制度,培养一批名校长,使校长成为教书育人的行家、教育管理的名家。推行校长负责制,落实校长办学自主权。加强校长后备队伍建设,建立校长人才后备库,破格提拔中青年干部,逐步提高中青年校长在全县校长队伍中的比例。实施名校长培训培养计划,通过高端培训、外派挂职锻炼和实践考察,提高校长的办学治校能力。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校际交流制度。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13.打造教育人才高地。认真落实《关于实施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意见》(杭委发〔20178号)精神,加大本地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实施市级、县级名师、名校长工程,制定本土培养的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奖励补助政策。推动我县优秀教师、校长与省级、市级名师校长进行师徒结对活动。有计划地选派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学校校长到省内外先进地区挂职锻炼。有计划安排教育行政管理干部与重点学校领导交流使用。

责任单位:县人才办、编办、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14.健全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机制。落实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意见》(闽教师〔201715号),2020年前按省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规划并建成县教师进修学校,配齐配强教研培训教师队伍,提升策划设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研究指导能力。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加大对现有教师的培训力度,扩大教师对培训的选择权,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轮训。统筹做好国培”“省培”“市培县培计划,有计划组织青年教师到师范类高校、教科研机构、沿海地区名优学校培训。以师为本,加强校本研修,组织开展好县片教研活动和学科专题研训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示范辐射作用。聘任一定数量的县级中小学综合学科兼职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实施教师课程运用能力提升工程和校长课程领导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技术能力。

完善县职专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健全技能型人才职业中专从教制度。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15.建立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机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并逐步提高。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倾斜。建立健全教师、班主任和校长绩效专项奖励金制度。在原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外核拨专项资金用于教师、班主任、校长绩效奖励,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建立并实施绩效考核分配方案。按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新建或改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上杭县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教育事业补短板工作的统筹领导,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设计,推动教育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规划、人口规划等多规融合,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量化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把教育补短板的实绩作为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实效到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编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卫计局

(二)深化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教育教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建立健全学校干部教师职务、职称和待遇能上能下激励机制,让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留住并吸引优质生源。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并减少对学校的检查。支持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减轻学校负担,让学校把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学上。要密切家校关系,促进学校与家庭、社会良性互动;推动学校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财政局、编办、人社局、发改局

(三)强化经费保障。加强政府投资的支持和引导,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财政部门要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教育事业发展补短板相关资金,确保各项投入落实到位。县乡财政年度财政教育支出占当年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要达到21%,确保教育经费预算安排和执行均达到法定三个增长。县乡财政年度增收的大部分用于教育补短板工作。要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与管理创新和拓展投融资体制,推动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投入和运营机制。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降低门槛、畅通渠道、优化管理,引领社会资本参与教育补短板专项工程、重大项目和教育领域工程包建设。充分发挥投贷联动、债贷组合的积极效应,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教育补短板项目融资支持。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投资教育的活力和动力,全面优化教育投融资环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教育局、发改局

(四)形成工作合力。围绕教育事业补短板目标,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义务教育提升工程、初中壮腰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重大项目,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以项目带动突破重点难点工作。创新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加强教育部门与发改、财政、住建、国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的协同联动,加大土地、资金等向教育补短板领域的政策倾斜力度。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在落实教师县管校聘制度,开展教师、班主任、校长专项奖励,建立健全以教学成绩为导向、为教学服务的职称评聘体系,加强教育文化建设,建立文化体育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在学校基建项目代建、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提供优质服务,形成推动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发改局、经信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编办、人社局、文体广新局

(五)严格督查考核。将教育补短板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严格督查考核,将教育补短板涉及的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情况列入县委、县政府跟踪督查范围。将教育补短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的浓厚工作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教育局、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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