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役

  • 时 间: 2018年9月21日 星期五(上午9:00)
  • 嘉 宾: 刘玉梅(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 摘 要: 县环保局局长就“如何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役”主题接受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独家专访。欢迎网民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 网友提问

  • 访谈交流

  • 嘉宾风采

  • 主持人风采

  • 专访环保局局长

  • 基固达人
    针对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环保局主要负责什么?
  • 刘玉梅局长
    环保部门负责夜间施工审批,对确需连续施工的工地,需出具住建等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执法部门和环保部门严把夜间施工审批关。
  • 碧海晴空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我想投诉环境违法行为,有哪些途径,环境监察部门处理和答复我的时间是多少?
  • 刘玉梅局长
    市民投诉环境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拨打环保投诉热线“12369”,也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一般情况下,环境监察部门应在受理信访事项之日起60日内办结。
  • 忆佳人
    我是住在工业区附近的居民,经常看到许多企业排放烟气,请问是否是达标排放?
  • 刘玉梅局长
    关于企业排烟问题,县环境监测站会不定期对我县的污染源企业进行污染源监测,若一旦发现企业超标排放,我局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查处。
  • 流星雨
    我家小区楼下的广场舞音响影响我的休息,环保部门说应当向公安部门反映。请问环境监察部门主要监察哪些环境违法行为?对市民日常生活中一些常见的环境问题应当向什么部门投诉?
  • 刘玉梅局长
    环境监察部门依法查处的违法行为涉及违反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规定的行为,其中,市民最关心的“扰民”行为包括:一是建设项目未配备环保设施,擅自投入生产、使用;二是违法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三是违法收集、储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我们欢迎广大市民发现这些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排污企业偷排废水(废气)、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向环境保护部门举报。 此外,市民日常生活中还会遇到的一些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查处的“环境问题”,如商业经营活动中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家庭装修过程中的噪声扰民、公共场合娱乐聚会的噪声扰民等由公安部门管理;未经批准在夜间从事建筑施工、在非指定区域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任意倾倒或者在装载、运输过程中散落工业废渣等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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