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上杭县国企改革行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政策解读材料
时间:2021-08-24 11:58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落实落地,不断在国企改革方面迈出新步伐,提升改革综合成效,按照中央、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精神,参照龙岩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框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任务

  通过实施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企业效率。

  三、工作进展

  制定《行动实施方案》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2021年5月,县财政局开始起草《行动实施方案(初稿)》,初稿形成后经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起草同志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各县属国有企业等部门意见,在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后形成送审稿,送审稿先后提交县政府国资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会后均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的送审稿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8月20日,按照程序以县委、县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

  四、范围期限

  县直有关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五、主要内容

  《行动实施方案》共有三个章节。第一章为“总则目标”,提出制定《行动实施方案》的依据及总体目标。第二章为“主要任务”,提出国企改革方向,细化国有企业改革目标及措施,并确定相关单位及县属各国有企业职责。第三章为“保障措施”,提出了保障国有企业改革的措施,明确相关县直单位职责。

  《行动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创新之处:

  (一)明确了部分县直单位及县属各国有企业在国企改革三年期间的工作责任。《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县属各国有企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进国有企业规范董、监事会建设并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国有企业筹融资体制机制,深化国有企业资源整合;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改进国资监管机制。同时明确部分县直单位在国企改革三年期间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相关县直单位为国企三年改革行动顺利实施提供相应保障措施。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