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两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三类人员登记表
2.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能由系统调取的则系统调取,不能调取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复印件1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4.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复印件1份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应在有效期以内)(龙岩特检院给的检验报告中有盖特检院章的那张结论页)
5. 委托书原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6.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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