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什么条件?
时间:2023-11-30 09:43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可缺项);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1.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2.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投资不到位; 4.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7.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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