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受理—住建部门审查—县政府批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建筑产业扶持政策奖励资金办件需在每年3月25日前向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受理。窗口收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分流到县级住建部门办理,经住建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县政府报批。
部门专栏
乡镇专栏
龙岩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网
主办: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维护:上杭县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