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自筹资金改建。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牵头、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方式,向小区业主收集资金;
2.启用公共维修资金改建。小区公共维修资金充裕情况下,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牵头依据自来水公司预算报价,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公示,组织实施完成业主委员会验收后,将决算等相关材料报我局现场核实,审核后,给予拨付;
3.捐赠捐建方式。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牵头、收集民间社团等组织或个人通过捐赠捐建的方式筹集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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