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将餐厨垃圾交给其他任何未取得服务许可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或个人;
2.禁止将餐厨垃圾排入地下管网、河道、湖泊、沟渠;
3.禁止将餐厨垃圾作为原料加工食品;
4.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部门专栏
乡镇专栏
龙岩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网
主办: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维护:上杭县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