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申报的通知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9-29 14:13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申报的通知》(闽农产函〔2025〕414号),现就开展2026年度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范围及对象

  (一)项目范围

  福建省肉鸡产业集群。

  (二)承担对象

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储备项目要求

  1.项目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原则,集中资金推进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着力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2.项目申报采取自愿形式,前期筹备工作要有一定基础,尤其是项目涉及到的土地需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3.项目县建设内容要具体量化,便于投资估算;项目县建设内容中除用于品牌宣传推广外,其他建设内容须在县域内实施。

  4.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绿化养护和旅游设施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一般性建设;不得用于购买对产业发展没有实质性作用的玻璃幕墙、大屏幕等;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管理费、项目咨询和论证评审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大量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办公或实验耗材;不得用于“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不得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田建设、温室大棚建设等有交叉重复;不得用于亭台楼阁等形象工程。

  5.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支持建设一批产业研究院、科技小院、科创孵化基地、科特派示范基地,重点开展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改进,以及新种养模式、数字技术的集成推广应用。

  三、支持建设内容

  1.良种繁育工程聚焦育种创新、良种繁育两大环节,开展育种体系建设,升级育种技术平台水平,通过新改扩建、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全面提升肉种鸡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供种水平,支撑产业集群自主高质量发展。

  2.标准养殖工程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规模、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方向,新改扩建肉鸡养殖场和实验基地,提档升级健康养殖、环境控制、安全防控、药残监测、鸡粪处理、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提升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肉鸡产能和生产性能,改善全程质量控制和保障食品安全。

  3.加工基地工程以延长产业链条、补齐集群短板为目标,通过新改建扩加工基地的方式,配套饲料加工、屠宰加工、冷(冻)鲜肉加工、鸡肉精深加工、肉食品安全检测与兽药残留控制等设施设备,建立地方肉鸡及其产品的食用品质和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规范,提升生产加工水平,培育一体化运作、专业化服务运营主体。

  4.流通体系工程满足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加快建立肉鸡贸易和冷链物流体系。通过支持企业配套仓储、运输、信息化等建设,健全流通和配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5.服务保障工程为推动全省肉鸡产业链一体化、集群化、全域化发展,通过省级肉鸡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疫病防控关键技术提升、高健康高品质高效益养殖、科技人才培养平台支撑、品牌化提升、人才技能培训、设施设备升级等项目实施,构建综合服务体系,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四、预算资金安排

  1.2026年申报的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申报项目一、二、三产比例需平衡考虑。

  2.筹划项目由企业(含国企)承担的,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承担的,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各项目县(市、区)整体项目投资原则上要达到中央补助资金的3倍以上。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建设主体要因地制宜引导地方财政、社会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五、申报要求

  (一)报送要求。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填写项目储备表(见附件)于10月25日报送县畜牧站(联系电话:3315815)。申报正式推荐文件和申报方案(需胶装、一式二份),于11月20日前报送。

  (二)其他。要高度重视储备项目工作,严把储备项目申报质量,对未储备项目不予考虑资金安排。加强在建项目资金和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对于资金使用进度慢或考核结果差的项目单位,不予以考虑安排后续项目。

  附件: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申报的通知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9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闽农产〔2025〕1号)要求,现就2026年度福建省肉鸡、“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范围及对象

  (一)项目范围

  福建省肉鸡产业集群:光泽县、浦城县、政和县、新罗区、上杭县、长汀县、武平县、泰宁县、南靖县、德化县,以及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等。

  福建省“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南靖县、建宁县、明溪县、邵武市、浦城县、武平县、连城县、柘荣县,以及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等。

  (二)承担对象

  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事业单位、科研

  机构、行业协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储备项目要求

  1.项目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原则,集中资金推进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着力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2.项目申报采取自愿形式,前期筹备工作要有一定基础,尤其是项目涉及到的土地需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3.项目县建设内容要具体量化,便于投资估算;项目县建设内容中除用于品牌宣传推广外,其他建设内容须在县域内实施。

  4.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绿化养护和旅游设施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一般性建设;不得用于购买对产业发展没有实质性作用的玻璃幕墙、大屏幕等;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管理费、项目咨询和论证评审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大量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办公或实验耗材;不得用于“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不得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田建设、温室大棚建设等有交叉重复;不得用于亭台楼阁等形象工程。

  5.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支持建设一批产业研究院、科技小院、科创孵化基地、科特派示范基地,重点开展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改进,以及新种养模式、数字技术的集成推广应用。

  三、支持建设内容

  (一)福建省肉鸡产业集群建设内容

  1.良种繁育工程聚焦育种创新、良种繁育两大环节,开展育种体系建设,升级育种技术平台水平,通过新改扩建、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全面提升肉种鸡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供种水平,支撑产业集群自主高质量发展。

  2.标准养殖工程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规模、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方向,新改扩建肉鸡养殖场和实验基地,提档升级健康养殖、环境控制、安全防控、药残监测、鸡粪处理、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提升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肉鸡产能和生产性能,改善全程质量控制和保障食品安全。

  3.加工基地工程以延长产业链条、补齐集群短板为目标,通过新改建扩加工基地的方式,配套饲料加工、屠宰加工、冷(冻)鲜肉加工、鸡肉精深加工、肉食品安全检测与兽药残留控制等设施设备,建立地方肉鸡及其产品的食用品质和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规范,提升生产加工水平,培育一体化运作、专业化服务运营主体。

  4.流通体系工程满足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加快建立肉鸡贸易和冷链物流体系。通过支持企业配套仓储、运输、信息化等建设,健全流通和配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5.服务保障工程为推动全省肉鸡产业链一体化、集群化、全域化发展,通过省级肉鸡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疫病防控关键技术提升、高健康高品质高效益养殖、科技人才培养平台支撑、品牌化提升、人才技能培训、设施设备升级等项目实施,构建综合服务体系,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二)福建省“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

  1.“福九味”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工程按照道地药材区域分布,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分别建立太子参、建莲子、金线莲、多花黄精、灵芝、铁皮石斛、薏苡等“福九味”良种繁育基地。

  2.中药材标准化、GAP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在实施县新增建设“福九味”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福九味”品种按中药材GAP生产技术规范建设示范基地,建设一批“数字药园”。

  3.产地加工及物流仓储改造提升工程重点针对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进行提升改造,重点支持省药监局目录内产地趁鲜加工品种,建设改造药食同源加工生产基地标准化洁净厂房、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智能化大棚、保健食品净化车间。

  4.“福九味”产品研发公共平台建设工程建设“福九味”产品创新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主产区“福九味”产业发展为目标,共同建设“福九味”系列产品开发实验室。

  5.“福九味”全产业链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包括“福九味”道地区域生产布局信息、实时发布产地信息价格、GAP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质量等级标准制定、产销信息对接,为道地中药材实现优质优价提供有力支撑。

  6.“福九味”公共品牌培育推广工程加强宣传推广和营销推广,支持生产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品质优良的“福九味”企业参加福建省名牌农产品评选;组织“福九味”相关企业参加知名农业展会,并通过主流电视媒体扩大“福九味”行业公共品牌宣传。

  7.中医药多产融合发展工程建设中医药特色小镇或福九味特色街区。挖掘传承“福九味”主产区特色乡镇或特色街区的中医药文化,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加工产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服务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小镇或街区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预算资金安排

  1.各县(市、区)原则上2026年申报的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各集群申报项目一、二、三产比例需平衡考虑。

  2.筹划项目由企业(含国企)承担的,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承担的,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各项目县(市、区)整体项目投资原则上要达到中央补助资金的3倍以上。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建设主体要因地制宜引导地方财政、社会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五、申报要求

  (一)报送要求。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填写项目储备表(见附件)报送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对储备项目进行逐一审核,统一汇总后,将项目储备表电子版于10月31日前报送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和省畜牧总站、厅种植业管理处。申报正式推荐文件和申报方案(需胶装、一式二份),于11月28日前报送厅乡村产业发展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的项目,有关材料按上述时间直接报送我厅。

  (二)其他。要高度重视储备项目工作,严把储备项目申报质量,对未储备项目不予考虑资金安排。加强在建项目资金和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对于资金使用进度慢或考核结果差的项目单位,不予以考虑安排后续项目。

  (三)联系方式

  1.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姚艳鸿,0591-87278373

  电子邮箱:fjcfc719@163.com

  2.福建省畜牧总站

  沈华伟,0591-87816794

  电子邮箱:whs913222@163.com

  3.厅种植业管理处

  黄瑞平,0591-87817463

  电子邮箱:635791953@qq.com

  附件:2026年度福建省肉鸡/“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2026年度福建省肉鸡/“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储备表

  序号

  项目县(市、区)

  建设主体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万元)

  中央资金支持方式

  前期准备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

  地方整合及

  自筹资金用于

  合计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地方整合资金

  自筹资金

  示例

  XX县

  XX公司

  国有企业

  XX建设

  项目

  购置X台分拣机(20万元)、X套智能温控系统(35万元)。

  1.建设加工厂房XX平方米。

  2.超出中央资金补助部分为企业自筹。

  200

  50

  50

  100

  先建后补

  已完成加工厂房用地审批。

  合计

  备注:①单位性质:填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②建设内容:限300字以内,不得简单写“品牌宣传”“购置设备”等,应有数量(台套)等初步概算,并且每个类目都要有对应预算;③前期准备情况:如涉及用地的项目填用地审批,需要完成审批手续;④所有购置的设备均不得在农机补贴目录内,提交的表格需注明“中央奖补资金用于补助购置农机具均不在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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