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上杭县园艺产业协会关于组织申报园艺产业科技试验项目的通知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9-22 08:23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园艺产业协会单位会员:

  依据《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杭县园艺产业协会2025—2026年经费支出计划决议>专题会议纪要》(杭农纪要〔2025〕34号),为提升园艺产业发展科技含量,2025—2026年县园艺产业协会预算经费10—15万元,用于开展园艺产业五新技术试验示范,支持“闽西(客家)乌龙茶”及茶叶新产品创制试验。2025—2026年拟组织开展各类试验5—6个,每个补助1.5—2万元。为了提高开展各类试验的科技水平,确保试验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重点支持具备较强科研实力的县园艺产业协会单位会员(企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如曾获得过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相关产品奖项等)。

  二、申报内容

  重点开展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等园艺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现代轻简化生产技术试验示范,或园艺产品采后处理试验,产业基地便捷化管理设施设备设计研发。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应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园艺产业协会(联系人:彭履彩18559731312、丁财珍13850697529)。

  四、申报材料

  1.提交《2025年园艺产业科技试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及试验方案(须有园艺产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农技人员为技术负责人)。

  2.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

  3.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申报时间截止后,经县农业农村局专题会或县园艺产业协会组织相关专家,按照突出产业发展短板与社会关切、各类产业平衡并注重科学性等原则,对所申报试验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实施主体与试验内容。

  六、其他事项

  经立项试验项目,须在2026年11月前完成;在实施过程中,应在实施场所(试验示范点)立牌标示,做好相关观察记录,并提交相关试验报告(须检测或现场测产的提供检测报告或测产报告),并经县园艺产业协会现场验收。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上杭县园艺产业协会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2025年园艺产业科技试验项目申请表

  申请主体名称(加盖公章)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技术负责人

  手机号码

  种植园艺作物(名称)

  种植地点

  乡镇村

  地段

  加工保鲜

  (采后处理)

  产品名称

  加工保鲜(采后处理)地点

  乡镇村

  地段

  试验或示范内容简述(需另附详细的方案)

  技术负责人

  意见(承诺)

  经双方协商,本人自愿为 (承担主体)开展 试验示范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全程参与试验示范相关工作,并完成试验报告。

  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推荐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注:技术负责人应负责主持试验示范方案的制订,全程参与试验示范过程,做好试验数据的观察记载,并完成试验报告或示范小结的撰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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