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时间:2024-11-09 15:58
 

  序号

  股室名称

 股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能

  1

  

  综合股

  

 谢永龙

  0597-3842310

  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综合文稿起草、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接待、信访、综治平安、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绩效管理考评、工资福利等工作。统筹文化、体育、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统筹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应急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

  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培训计划,负责在职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主管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荐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表彰奖励对象。指导县级重点及基层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

  2

  

艺术与社会文化股

 王颖华

  0597-3888830

  拟订戏剧、戏曲、舞蹈、音乐、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弘扬上杭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重大文艺活动。

  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统筹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帮扶相关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目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展览和传播工作。指导并推动客家文化(上杭)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开展客家文化研究工作。配合产业发展股做好文化领域统计工作。

  3

  文物股

 傅清林

  0597-3848788

  制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文物保护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实施和协调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指导、监督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开发利用等业务。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县革命文物和旧址的保护利用工作。指导文物保护机构和全县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建设和科学管理。监督指导文物行政执法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和社会流散文物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技及信息化工作。配合产业发展股做好文物文博领域统计工作。承担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4

  产业发展股

 王强

  0597-3966346

  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政策措施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重大文化、体育旅游项目策划、招商引资、产业对接工作,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群建设。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会展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统计工作。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市场规划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市场发展,推动全域旅游。统筹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品牌建设。指导、组织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文化体育和旅游品牌的宣传推广。承担国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统筹实施和指导A级景区质量等级、旅游饭店星级等旅游品牌评定和管理工作。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产品市场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承担文化体育公园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政策措施。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上杭居民赴台港澳旅游的相关事务。组织实施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宣传推广活动。

  5

市场监督管理股。

 赖杭琴

  0597-3960603

  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政策措施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统筹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综治等宣传教育、防范监管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监管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配合产业发展股做好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执法领域统计工作。

  6

 行政审批股

 张良秀

  0597-3842310

  具拟订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县级文化、文物、体育、旅游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核准、审批、备案、转报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相关事项的审核工作。拟订文化、文物、体育、旅游政策措施,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综合协调局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7

 体育股

 柯腾

 0597-3996918

  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域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体育公共服务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域全民健身计划,监督指导群众性育动开展和体育社团业务工作,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和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域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竞技运动项目规划方案、县级体育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指导全县体育竞赛工作。对接国家、省、市下达给本县承办的体育赛事活动,牵头组队参加市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监督指导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工作,推动县级运动队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协助做好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运动员、教练员奖励规定。审核并确认全县运动项目最高记录,组织开展县域反兴奋剂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县域体育场地建设规划,推动群众身边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产业发展股拟订并监督实施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做好体育领域统计工作以及与体育事业相关的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承担体育总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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