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2 14: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上杭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202048)以及《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ang.gov.cn/bm/slj/xxgk/ndbg)公布,并送上杭县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杭县水利局综合股联系。(地址:上杭县紫金路39号;邮编:364200;电话:0597-3842061)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条例》、《办法》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立上杭县水利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统筹协调工作,各股室根据分工履行各自职责;由局综合股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期限规定,做到相关文件在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公开,并严格按照政务发布平台要求规范格式发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在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水利局专栏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25条。信息类型有机构职能类、政策文件类、扶贫救灾类、安全生产类等四大类。在网站完成文件发布后,及时、完整地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材料送交县档案馆、图书馆,以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水利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同时注重对涉密信息的审查,不得将涉密信息公布在网络上。2020年,在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水利局栏目中公布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在水利局“政务公开”栏目的“财政信息”子栏目及时向全社会公示我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以及2019年度部门决算;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及时对外公布我局权责清单;及时公示扶贫领域水利资金下达情况;及时发布农村饮水工程、水库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我局2020年发布政策解读稿9篇,内容涉及水库管理、河湖治理、节水行动、审批事项、采砂许可等;定期公布我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情况;其他水利系统工作动态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紧紧依托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我局专栏中及时发布各类水利信息,着重发布人民群众所关注、关心的水利工作动态, 重点做好水利政策的解读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发挥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扩宽信息发布渠道。我局现有微信公众号一个,名为上杭河长制办公室,并安排有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平台维护与信息发布工作,全年累计发布河湖治理相关信息110条。

(五)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三定”方案以及权责清单,编制完成重大建设项目领域(26个试点领域之一)、水行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0

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91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

3

8

行政强制

12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6

170327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加大对政务公开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确保公开质量。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社会关注热点、群众重点关注信息要依法公开,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杭县水利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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