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库型水源取水口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不得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如洗衣、洗菜,放养鸭、鹅、牛马等牲畜。
河流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内,不得排入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垃圾、粪便等,不得施用剧毒农药,以免下雨时随水流一起进入河流,污染水源。
在地表水源取水点上游1000米以外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时,应符合现行废水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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