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审计局

概况信息


  上杭县审计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适用于本辖区的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适用于本辖区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国家、省、市、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级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8.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县属国有企业和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县属国有企业财务、重大政策、运营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
  11.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或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汇总审计整改情况,向本级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报送关于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以及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对中央、省、市驻上杭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上杭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负责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一)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全国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及申报工作。负责审计干部教育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审计科研工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县审计信息系统。受理审计信访举报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上杭县审计局应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十四)关于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牵头组织召开招标投标部门联席会议。县工信、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审计局负责对重大项目进行稽查。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上杭县审计局

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97-3131639

监督电话

0597—3131639

地址

上杭县临城镇二环路金秋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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