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一证通”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17 09:51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和效能,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一证通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市监食流〔2023379号)精神及龙岩市局有关食品安全一证通工作部署,我县已列入全省食品安全一证通试点工作,为深化推进我县食品安全一证通试点工作,现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食品安全一证通是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工作、探索推广追溯凭证的一项创新制度。一证是指通过一品一码追溯平台打印的《追溯凭证》。在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 记录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仅查验供货者出具的符合要求的追溯凭证,不再查验存留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文件和合格证明文件,也不再另外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出厂记录、销售记录,切实减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工作量。追溯凭证可以是纸质形式也可以是电子形式,但都要符合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接口规范的要求。通过开展一证通试点工作,达到既能减轻食品生产经营者负担,又能推动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管理的目的。

二、一证通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 廖吕红 局长;

副组长:黄建军 市场监管专员;

  员:协调与抽检股,食品安全监管股,餐饮股,网监股,应急管理与宣传股,城区监管所、城郊监管所、古田监管所、蛟洋监管所、才溪监管所、官庄监管所、庐丰监管所、蓝溪监管所负责人。

三、责任分工

1.协调股负责协调各股室开展一证通工作配合;

2.食品股负责指导食品板块开展一证通工作;

3.餐饮股负责指导餐饮板块开展一证通工作;

4.网监股负责指导和提供一证通网络支持;

5.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组织实施一证通工作;

6.应急管理与宣传股负责一证通开展情况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在今年4月省局检查复核时,被随机抽查的9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食品生产环节

1.上游供货者是省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者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原料 90%具有上游供货者开具的追溯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屠宰厂和向追溯系统注册的供货者采购的食用农产品原料 70%具有上游供货者开具的追溯凭证。无法提供追溯凭证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100%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上游供货者是省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者向省外的供货者采购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可不向上游供货者索取追溯凭证,但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100%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3.销售自产食品。食品生产者销售自己生产的食品时,100%向下游购货者开具追溯凭证。

(二)食品销售环节

1.上游供货者是省内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是城区食品经营者采购的预包装食品 90%具有上游供货者开具的追溯凭证;二是特定零售经营者采购的 90%预包装食品和 70%食用农产品具有上游供货者开具的追溯凭证;三是以闽粤赣边农贸市场为食用农产品一证通试点市场,场内经营者 100%在追溯系统注册,场内经营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屠宰厂和向追溯系统注册的供货者采购的食用农产品 50%具有上游供货者开具的追溯凭证。无法提供追溯凭证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100%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上游供货者是省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销售者向省外的供货者采购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可不向上游供货者索取追溯凭证,但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100%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3.销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食品批发经营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100%向下游购货者开具追溯凭证,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70%向下游购货者开具追溯凭证。

(三)餐饮环节

1.上游供货者是省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向追溯系统注册的供货者采购的预包装食品 100%具有上游供货者开具的追溯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屠宰厂和向追溯系统注册的供货者采购的食用农产品 70%具有上游供货者开具的追溯凭证。无法提供追溯凭证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100%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上游供货者是省外食品生产经营者。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向省外的供货者采购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可不向上游供货者索取追溯凭证,但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100%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培训指导。对内强化内部监管人员一品一码监管知识的培训;对外要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用农产品、食用水产品销售环节,大中型餐饮企业、各类机关、学校食堂等环节的有关主体开展有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作。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工作涉及多部门且工作量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商务等部门沟通协调,推进部门协作联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所要充分结合食品安全五进(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活动,大力宣传一品一码的典型案例、良好的社会效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提高社会公众对一品一码工作的认知度。

14524726034159830(四)建立可追溯示范链条。通过示范创建,打造一个批发到餐饮过程管控严格、食品安全有保障可追溯的标杆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追溯示范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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