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2023年10月至今,我局抽检了辖区内食品(含食用农产品)1193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合格1191批次),由福建上杭有色金属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所进行检测,现将第四批检验食品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我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市场发现公示所列不合格批次食品,请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1.2023年食品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表(第四期)
2.2023年食品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表(第四期)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