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政府:
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2014﹞266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情况认真做好自查总结。现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政府信息共公开部门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政府信息均及时在“中国·上杭”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shanghang.gov.cn/)公布,并福建省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大平台“龙岩市-上杭县工商局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fjaic.gov.cn/lys/shx)公布。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展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增加场景式服务、效能投诉、绿色通道、信息公开意见箱、网上调查等功能作为网上公开的平台载体。截至目前,我局已通过专栏发布公开信息总数499条,其中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各级办公室负统筹协调监督职责,突出机关各股室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及时充实调整强化联络员队伍,努力保持队伍人员相对稳定,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上杭县工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杭政办〔2014〕126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印发了《上杭县工商局关于印发2014年上杭县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工商办〔2014〕43号),要求各工商所、直属单位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工作规程、责任追究、社会评议、工作考核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要求至少两个星期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办公室通过完善发文流程,开展公文处理培训,印发《发文知识学习材料》等措施,要求在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四是注重平台安全。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安全运行,确保网站信息准确、真实、权威,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安全和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4〕242号)文件要求,加强账号安全管理,严禁使用初始密码和弱口令,落实信息发布所规定的初审、录入、录入后检查、终审、发布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发布层层把关。
三、存在问题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理解欠深刻、把握不到位的问题;信息公开领导体制、机制不完善;工作机构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还存在差距。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对疑难或复杂事项,坚持会审和报告制度,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指导。我局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针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事项越来越多,难度越来越大的特点,不断加强对所属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能力;统一业务信息系统,提高自动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福建省上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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