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民政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编制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上杭-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mzj.shanghang.gov.cn/)公布,并送上杭县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上杭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临城镇城东村长岭下,邮编:364200,电话:0597—3842003)。
一、概 述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抓好工作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和送交“两馆”工作、加强保密审查和网上季度统计等方面取得实效,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以及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协调工作。下设工作联络小组,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推进工作。建立了“局信息公开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对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审核。此外,设立“工作例会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由会议讨论,形成解决方案。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经过几年建设实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情况。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完善工作情况。我局继续制订、完善《上杭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杭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每月底及时上传信息,每季度及时在网上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根据《条例》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2016〕339号)精神,健全规范工作机制。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的栏目、指南和目录,建立具体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三是规范公开内容,确保内容和栏目相一致。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的工作。专门召开会议并下发有关材料,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领会工作要求,并组织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形成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本局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2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6条。我局2016年度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共6条,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上杭县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民政政府信息已经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县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公开。2017年,将进一步完善本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涉及内容,办理情况。2016年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件6件,其中网络申请数5件,信函申请数1件。主要涉及内容为享受城乡低保、革命基点村申报、优抚政策咨询等内容。按时办结6件,办结率100%。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6年度本局未公开的公文涉及的内容是请示性上行文和报请性公文,不予公开原因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此类公文不属于“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渠道和意见箱成了政府信箱,收到的意见有投诉件、有反映问题的、有要求帮助解决困难的等申请信息公开之外的内容,以致花大量时间做解释工作。
二是个别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我们将在总结全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7年,我局将按照信息公开法定化、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使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是强化主动公开。从内部管理制度入手,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优化原有工作流程,规范各类文件的修改、取消和更新过程,将政府信息加密、解密、公开过程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实现简化操作、规范审批,保证及时公开,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三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四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完善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在办事流程方面,要突出责任到人,简化办理环节、明确办结时限。在强化内容方面,要重申“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组织力量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界定,进一步扩大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
七、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附表:上杭县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上杭县民政局
2017年1月5日
|
抄送:县档案馆、图书馆。 |
附:
上杭县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80 |
858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
条 |
80 |
858 |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6 |
56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46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5 |
5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 |
1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6 |
56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6 |
55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