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3104-0100-2026-00016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上杭县教育局 文 号 杭教〔2026〕85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23
标 题: 关于加强学校固定资产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加强学校固定资产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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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

根据《上杭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教〔202526)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巩固清查成效、健全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使用、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防止资产流失、闲置浪费、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发生,现就学校固定资产常态化管理工作明确以下要点:

健全管理制度,压实管理责任

1.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完善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明确固定资产从购置、验收、登记、使用、保管、维护、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全流程管理要求,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指定专人作为本单位固定资产总管理员,统筹负责资产系统录入、信息更新、盘点组织等工作;各处室、各年段指定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区域固定资产日常保管、信息核对、问题上报,定期将固定资产变动情况汇总至总管理员,形成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管理格局。

2.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长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总负责人,明确单位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人三级责任体系,做到 物物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人人都管物。资产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做到认真负责、及时登记、规范处置;资产使用人对所使用资产的完好性、安全性负责,不得擅自转借、调换、丢弃、损毁资产。通过责任压实,从源头堵住资产流失、管理脱节、责任不清等漏洞。

3.建立人员离任移交制度

严格执行资产交接管理,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或关键岗位使用人员离任、调动时,需组织开展资产核查,全面清点本人使用及分管的固定资产,逐项核对、逐项移交,办理规范的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做到 人走账清、物清手续清,防止因人员变动造成固定资产去向不明、流失损毁、账实不符等问题。

(二)规范新增资产,严把入账关口

1.明确固定资产入账标准

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对价值较高、不易损耗、独立使用的固定资产,即使属于同一批次采购,也必须按照 一物一卡、一物一码要求,单独录入资产管理平台,不得批量合并登记,确保资产信息可查询、可定位、可追溯。

2.实施申购计划备案登记

学校应严格根据资产存量情况和预算标准配置资产,以存量控制增量,按杭财资〔20243文件要求做好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申请,杜绝未审批先采购的行为。

3.严格资产验收与配置管理

新增资产到货后,必须及时组织验收,核对型号、规格、数量、价值与合同、发票一致。验收合格后,规范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等资料,将资产使用保管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 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

(三)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动态精准

1.加强资产日常保管与维护

资产使用部门及使用人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对教学设备、办公设备、电器、家具等定期检查,发现故障、损坏、丢失等情况,第一时间上报资产管理员,不得隐瞒、拖延或自行处置。对可维修资产及时报修,形成维修记录,延长资产使用寿命,避免因维护不到位导致提前报废。

2.时更新资产系统化信息

对办公桌椅、电脑、教学仪器、多媒体设备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要定期统计、核对、汇总,及时更新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状态等信息。办公室调整、门牌变更、教室调整、设备移位等情况,必须及时登记、同步更新资产系统,确保系统信息与实物状态完全一致。

3.规范资产调拨与流转管理

学校内部或跨单位调拨资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办理规范的资产调拨手续,完善调拨单、移交记录等资料,做到材料齐全、流程规范。资产调拨后,同步更新资产管理系统和财务核算系统,确保资产流向清晰、账实同步。

(四)加强清查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1.规范自查资产台账管理

学校要结合日常管理每年度主动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核对,对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盘盈、盘亏、闲置等情况,及时登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并在资产系统中同步更新数据。所有固定资产变动信息统一并报送财务部门,确保数据准确、传递顺畅,实现财务账与资产账相符、账面数与实物数相符。

2.规范闲置资产盘活管理

对已达到使用年限、严重损坏、技术淘汰、无修复价值的资产,以及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要及时登记造册、分类标识、专人保管,严禁随意丢弃、私自处置、擅自变卖。闲置资产、待报废资产要集中存放、明显标识,便于识别、盘点和后续处置。

3.规范处置资产报废报损

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通过市场竞价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废品回收机构,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及时履行内部核实、技术鉴定、资料整理、审批上报等程序,待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批复后,及时完成账务核销、实物处置及处置收入上缴国库等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应销尽销,始终保持账实相符。

(五)提升管理能力,强化长效机制

1.学校要以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为契机,持续提升资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资产管理员业务培训,熟练掌握资产分类、系统操作、盘点流程、处置要求,不断提高资产管理质量。通过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配置合理、使用高效,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2.学校以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基础上,建立完善资产信息数据库,夯实资产数据信息,资产信息变化情况要及时更新至一体化系统,为加强资产管理及相关工作提供信息支撑,防止前清后乱”“清管两层皮

 

 

                                上杭县教育局

                              2026423

 

 

 

 

 

 

 

 

 

 

 

 

 

 

 

 

 

 

 

 

 

 

 

 

 

                                                                    

  上杭县教育局综合股                      20264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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