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上杭县交通运输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4-07-23 10:12

各股(站、中心),下属各单位:

  现将《2024年度上杭县交通运输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度上杭县交通运输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要点

  为了提升交通运输领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及质量,根据《上杭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上杭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杭司〔2024〕1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 2024年度上杭县交通运输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要点如下: 

  一、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一)全面提升政治能力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上来,着力打造一支能力强、素质高、作风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责任单位:各股室,县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二)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 

  2.按照各级组织和个人自学的模式,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与技能培训,确保每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接受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累计不少于 60 学时。 

  责任单位:各股(站中心),县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实施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举办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培训班、在线培训、比武练兵等形式,分类分级分层开展培训,完成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至少组织1次线下培训和比武活动。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三)大力提升业务能力 

  4.加强行政执法岗位业务能力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 (以下简称“闽执法”平台)、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每季度组织1次以上执法全过程现场演练,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活动,提升现场执法能力。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5.依托“闽执法”平台,组织参加线上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行证件电子化。 

  责任单位:各股室,县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好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审查关,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临聘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复核工作,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行政执法证件。 

  责任单位:各股室,县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7.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及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持证率。 

  责任单位:各股室,县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8.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按照上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工作部署,梳理形成突出问题清单,并对照问题清单完成专项整治,坚持专项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各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 年 9 月底前 

  (六)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9.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要求,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和备案机制。开展一次行政裁量权基准清理调整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七)规范行政执法文书 

  10.根据省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围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依托“闽执法”平台,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和案件(文书、案卷)编号规则。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八)健全新型执法工作机制 

  11.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现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全覆盖,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市场主体“无事不扰”。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12.扎实推进片区联合执法改革,严格落实《上杭县关于开展乡镇区域联合执法的实施意见(试行)》,做好区域联合执法工作,有效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提升基层执法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3.持续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并实施动态调整。探索建立涉企合规指导机制,积极运用指导清单、合规整改、信用修复等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杜绝以罚代管。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九)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4.及时研究制定、完善更新调整本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5.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梳理工作,重点规范委托执法、局队合一等问题。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6.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规范综合执法统一制式服装和标识。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财务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十)规范乡镇赋权有关工作 

  17.至少组织开展1次下放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评估。对乡镇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要予以调整;对于乡镇确实需要但不在赋权事项目录清单的,提出赋权的建议和理由,并推进落实该事项赋权。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十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 

  18.全面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探索开展审管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和全链条监管。 

  责任单位:各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19.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运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责任单位:各股室

  完成时限:2024 年6月底前 

  20.依托“闽执法”平台,积极探索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无缝、双向、有效”对接。 

  责任单位:各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质效 

  (十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21.定期对执法人员办理案件难度、质量、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执法人员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干部任用等相挂钩,充分调动行政执法人员高质量执法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各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22.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统一评查标准,实现评查全覆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相互交叉评查工作,通报评查情况,抓好评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局各股室,县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十三)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23.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检查、案例指导、绩效评估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履行职能。 

  责任单位:局人秘股、法规股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 

  (十四)推动“闽执法”平台广泛应用 

  24.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定期形成行政执法情况报告,报送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股室,县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六、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十五)加强队伍建设 

  25.合理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梯队建设。

  责任单位:各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健全完善保障实施机制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26.建立工作会商机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遇到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工作会商以重大事项会商、定期会商、临时会商、联络员会商等方式进行。

  责任单位:各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十七)建立工作台账 

  27.对照工作要点,形成工作台账,每季度将贯彻落实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2024年度工作要点开展情况报送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八)做好中期评估 

  28.加强对《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中期评估,并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送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 

  29.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经验做法,注重发现、培树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交通运输执法形象。 

  责任单位:各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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