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出租汽车企业2023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初评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4-16 16:26

  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规〔2022〕2号)规定,上杭县交通运输局于3月25日至4月12日,对上杭县出租汽车企业2023年度服务质量信誉从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加分项目等五方面进行了考核,现将等级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上杭县宏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初评结果拟为AA,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满前向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反映,联系电话,0597—3969038。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6日

 

  编辑:林建源    编审:范志辉    监制:林东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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