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16: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编制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上杭县交通运输局人秘股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上杭县北环东路155   邮编:364200

电话:05973138991   传真:0597—3138988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贯彻《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重点做好规划、监管执法、财政预算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行政审批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公开。全年公开信息144条,其中重点信息:“十四五”交通专项规划信息1条、监督执法信息11条、财政信息2条、疫情防控信息4条、行政审批许可信息3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条、职能目录信息1条。二是持续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年开展政策解读4次、公开人大代表办理情况38件、政协提案27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条,其他类信息1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人秘股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归档等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做好网站专栏内容保障,全年共发布信息144条。二是完成福建省政务公开管理平台季度和年度报表报送。三是完成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向县档案馆和图书馆移交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修订完善《上杭县交通运输局网站信息发布制度》等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3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比较单一。

2022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积极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网站政策视频解读,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精神,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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