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如何申请上报?
时间:2023-09-27 09:56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为内部审批事项,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均负有审查职责,具体报件由县、市逐级上报。我省自2004年开始,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由县、市直接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跨县或区的由涉及各县或区分别组织材料后报设区市汇总审查上报省自然厅),省自然资源厅根据权限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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