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时间:2024-10-16 17:03
 一、办理条件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该事项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可执行告知承诺。

二、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上杭县临城镇杭永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请查阅: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8BB5F9A8B8A48DA9526E6CBE9B949487&info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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