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户口如何注销?
时间:2020-09-23 16:41

一、申请条件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 第九十四条 公民有2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应当组织调查核实,根据“保留合法真实、注销非法虚假”的原则,按照下列方式分别处理:

(一)出生申报多个户口的,注销无出生证、假出生证或经核实与出生情况不符登记的户口;

(二)对假迁移、假补登、以虚假材料申办户口等弄虚作假非法落户的,注销虚假户口;

(三)对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一致的(含农历和公历换算一致),可以根据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未发现有犯罪记录的户口;多个户口均有犯罪记录的,保留其中犯罪情节较重的户口,注销其他户口;

(四)对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分类处理:

1.户口发生多次迁移,且迁入手续均规范完整,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2.属久居,且找不到原始资料、已经无法查证原因的重复户口,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在当事人承诺不再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未发现有犯罪记录的户口;多个户口均有犯罪记录的,保留其中犯罪情节较重的户口,注销其他户口。 核查对象拒不配合调查或者无法联系的,在公安派出所民警认真调查并出具入户调查报告的基础上,保留有婚姻登记和单位或者先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口,注销未发现有犯罪记录的户口。核查对象事后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出具相关材料申请恢复其合法真实、社会认同度高的户口,注销另一个户口。 决定注销的户口违法处罚或者刑罚处理未完结的,应待处理完结后注销;保留的户口档案中应备注注销的户口违法犯罪信息情况备查。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下午15:00-18:00(冬令时)

 

办理地点:上杭县二环北路23号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请查阅: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3CC17E9CDAC774E16981293FD279C57F&info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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