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6 09:48
 上杭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根据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化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打造法治财政、民生财政、阳光财政、廉洁财政。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总结,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机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印发了《上杭县财政局关于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挂靠在人秘股,具体负责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将依法行政工作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强化制度保障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聘请福建龙航律师事务所的林新麒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长期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规避行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指定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和学法普法工作。

二、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全面清理了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照上级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积极引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强化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防止内部权力滥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从源头预防腐败,一举推进三不机制,促进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并且做好2020年全县内控报告的编制汇总工作。

(二)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0年上杭县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杭纪办〔20205号)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2020年上半年监督检查选取了四个乡镇(蓝溪镇、下都镇、蛟洋镇、南阳镇)作为督查对象,其中蓝溪镇和下都镇为我县扶贫开发重点乡镇。检查组人员实施了包括查阅有关账簿、会计凭证、扶贫资金台账等程序,核查基层财政部门是否及时拨付资金,是否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同时,抽查乡镇扶贫办的内业材料和村级会计代理中心关于扶贫资金的报账材料,核查扶贫项目是否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预决算材料、竣工验收等材料是否完整,资金支付是否规范等。登录龙岩市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和市扶贫(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进行督查,依托平台做好线上监管工作。参加了我县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开展的脱贫攻坚问题督办和质量核查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够严格,部分扶贫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扶贫建设项目未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等问题。监督股及时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提交给局纪检组。同时也将督查情况上报给省财政厅。

(三)推进规范执法工作

坚持精简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减少不必要的执法检查,配合推进执法结果共享共认,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着力构建完备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动态更新执法人员数据并及时上报县司法局备案,积极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提升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2020年我县各采购单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项目190批次(其中:公开招标99批次,询价采购68批次,竞争性谈判9批次,竞争性磋商13批次,单一来源采购1批次)。政府采购规模约23041万元,实际采购额约20908万元,节约资金约 2133万元,政府采购综合节约率9.25%。另外,网上超市采购登记备案约522批次。2020年未发生政府采购投诉案件。

(四)评审工作进一步提升

2020年评审中心完成预算评审项目110个,送审金额20.62亿元,审定金额18.89亿元,净审减1.74亿元,平均审减率8.42%;结算审核项目41个,送审金额5.14亿元,审定金额4.96亿元,净审减1716千万元,平均审减率3.39%;结算备案项目222个,送审金额2.91亿元,审定金额2.9亿元,净审减130万元,平均审减率0.45%

(五)深化政务信息公开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大力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在线访谈工作并发挥好政策解读的释疑和引导作用。我局及时、主动、规范披露涉及本局业务范围内有关财政信息,重点公开了财政收支、财政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重大项目的财政支持情况、财政民生投入、财政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等事项,努力打造阳光财政2020年上杭县财政局主动公开职能相关信息187篇,其中财政工作24篇、财政政策1篇、政府预算公开2篇、政府决算公开2篇、政府债务1篇、行政性事业收费政策4篇、部门及乡镇预决算153篇。根据省财政厅通报,我县2018年决算、2019年度预算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位居全省第五。

(六)保障法治建设经费

根据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当地财力增长的状况,确定我县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按人均2.1万元/标准给予下拨,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按人均1.5万元/标准给予下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审批和规范支出,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要求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按章处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得盲目开支、赤字开支。

在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人员和公用经费的基础上,我县财政对公安、司法等执法机关的平安上杭工程、禁毒、扫黑除恶、警用装备、依法治县、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等项目安排专项经费,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上杭县2020年度综治(平安)工作经费16312.39万元(年初预算10388.19万元,追加预算5924.2万元):

(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我局深入贯彻《上杭县财政局减税降费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杭财预〔201927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0206月,我局印发了《上杭县财政局关于建立财税库五联一体帮扶企业机制》的函(杭财预〔202015号),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建立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项目化推进工作机制及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要求,充分发挥财、税、库职能作用,确保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和促进六稳财税政策落实到位。2020年积极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3亿元。

(八)积极组织宣传

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法治宣传活动,一是根据省财政厅通知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专题讲座;二是与天山社区联合举办以法治宣传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共发放宣传品和宣传材料300余份;三是结合科普宣传活动发放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材料500余份;四是组织各县属国有企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推进财政普法宣传教育

继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注重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财政实践深度融合,丰富宣传手段,扩大普法效果。

(二)深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优化激励约束机制。牢固树立勤政廉洁意识,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进一步扩大财政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水平。

(三)完善依法理财制度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并执行中省市财政部门出台的各项关于法治财政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强财政立法与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提高执行财政制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理财制度体系,实现财政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有机的统一。

 

 

                                                                             上杭县财政局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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