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这是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以及领导干部队伍的现状向全党提出的一个重大课题。我感到,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关键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
党员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是治国理政的骨干,是党和国家的中坚。他们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定性因素,肩上有千斤重担,身后有广大群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靠他们带领群众去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要靠他们去组织实施,改革发展中的许多问题要靠他们去研究解决。他们站得高,看得远,抓大事,管方向,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党的十六大以来,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大都能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但是,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仍然存在这样那样与落实科学发展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有的宗旨意识不强,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的理想信念不坚定,出现“信念危机”;有的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精神萎靡不振;有的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甚至跌入腐败的泥潭,等等。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特别是去年以来,一些地方发生的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对群众利益和生命安全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等等,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带头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工作观、事业观和政绩观,否则,将直接影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
领导干部带头践行胡总书记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首先要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事业观、价值观。党的事业的全部内容就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对于党和政府来说,强调以人为本,实质上就是强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对人民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别是当前,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人民群众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的问题,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以及网络媒体的低俗之风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问题,等等,人民群众反映较大,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坚决给予纠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必须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当前的这些具体事情做起,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把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贯彻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忠诚实践党的根本宗旨,切实当好人民的公仆,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领导干部带头践行胡总书记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其次要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工作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正确的工作观,犹如人生路上的明灯,只有树立正确的工作观,才能在实践中干一行、爱一行,懂一行、精一行,才能在工作上脚踏实地、勤奋敬业、求真务实、积极进取,才能推动一个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践中,我们经常面临这样的突出问题,就是从中央到地方为推进事业发展提出的好思路、好政策、好措施不少,但很多事情往往提出来后只是热闹了一阵,并没有真正落实,也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追根求源,就是没有求真务实。为此,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紧密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坚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去抓落实,并在抓落实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当前,最主要的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努力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机遇,千方百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从自身实际出发,坚决贯彻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尊重客观实际,遵循科学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做好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完成科学发展的各项任务,实现科学发展的宏观目标。
领导干部带头践行胡总书记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再次要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把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作为评价的最终标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要树立科学发展观,不坚持科学发展观,就不可能落实正确的政绩观。政绩是在实践中创造的“实绩”,是领导干部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全面体现。党员领导干部的政绩说到底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业绩。正确的政绩观,是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领导干部中的根本体现。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要体现全面发展的要求,体现协调发展的要求,体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因此,要始终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忠实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做到正确看待政绩,科学衡量政绩,必须坚持实践标准。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根本标准。因此,衡量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不能只看一时一事和表面现象,要坚持辩证的观点、群众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要坚持按制度办事,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度、标准和办法,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绩,既要看经济建设的成果,又要看社会进步的成果;既要看经济增长的总量,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看硬指标,又要看软环境;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又要看党的建设的成效。否则,做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坚持正确的政绩观。
总之,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带头践行胡锦涛总书记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才能以优良的作风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迎难而上、改革创新、积极进取,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各项大政方针政策,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