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03100-0501-2022-00036 | 主题分类 | 杭政地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 号 | 杭政地〔2022〕111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4-28 | ||
标 题: |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县湖洋镇湖洋村三角塘住宅收储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为实施上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上杭县湖洋镇湖洋村三角塘住宅收储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2893公顷。
2.征地范围:东与温田岗林地为界、南与豆子山林地为界、西与豆子山耕地为界、北与205国道南面为界。具体位置详见征地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湖洋镇湖洋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上杭县湖洋镇湖洋村三角塘住宅收储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我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可以征收情形。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9日由湖洋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湖洋镇人民政府代表县级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上杭县湖洋镇湖洋村三角塘住宅收储项目征地红线图
上杭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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