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杭县妥善解决农业领域特殊困难群体人员的工作方案》(杭农〔2021〕16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认定,现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领域特殊困难群体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日-4月10日。若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反馈。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
受理单位: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7-3991136
通信地址: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上杭县农业领域特殊困难群体拟补助对象名单(第二批)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