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渔业船舶检验证》的办理
项目类别
服务类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条
办理条件(标准)
设计、制造、改造船舶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
办理程序
个人书面申请材料→当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确定→当地乡(镇)政府确认→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发证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个人提出申请表,由村委会盖;
2、个人身份证
3、乡(镇)人民政府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30天
办理机构(科室)
渔政管理站
办公地址
上杭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五楼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832951
投诉电话
384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