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福建防洪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七条
办理条件(标准)
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现场踏勘——审核——会审——领导审批——窗口发证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无
需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简要说明;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建设地段防洪、抢险措施方案; 5、防洪影响评价报告;6、确需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的面积。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
上杭县水利局堤防管理所
办公地址
上杭县临江镇紫金路中段县防汛指挥中心7楼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47728
投诉电话
0597-384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