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取水许可申请审批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标准)
建设项目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及专业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填写取水许可申请书,持有关文件材料(见材料目录)向水利局提出申请。
2、审查:水利局受理取水申请后,对取水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查,决定是否需要举行听证或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3、决定:经审查,材料齐全决定批准的,同时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有数量限制,按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及水资源论证进行,按申请先后顺序确定。
需提交材料
1、提交取水许可书面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联合兴办的必须由联合兴办人出具的取水申请人委托书及联合兴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4、与第三者无用水纠纷证明材料;5、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其审查意见及立项批文;6、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决定。
办理机构(科室)
上杭县水利局水政股
办公地址
上杭县临江镇紫金路中段县防汛指挥中心6楼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41062
投诉电话
0597--384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