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或验收
项目类别
服务类
办理依据
《国家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
《龙岩市科技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标准)
1、已全面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
2、经科技查新,项目成果有创新性。
办理程序
申请评审的单位在准备好评审材料后填写《龙岩市科技项目评审申请表》,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送县科技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评审完成后,将由市科技局发给《龙岩市科技项目评审意见书》。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 科技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申请表;
2、 鉴定(评审)大纲;
3、 项目合同书;
4、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5、 项目技术总结;
6、 产品标准及检测报告(工业项目);
7、 现场测产报告(农业项目);
8、 科技查新报告
9、 经济效益分析
10、用户意见
11、龙岩市科技三项费用总结算表
12、其它佐证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
县科技局计划股
办公地址
西环环路60号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81062
投诉电话
0597-384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