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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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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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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省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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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标准) |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变化(普通高中之间的转学执行同级互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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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向转出、转入学校分别提出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
2.报转出、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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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流程图 |
窗口受理、审查—核准(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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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班生数(小学超过50人、初中超过50人、高中超过54人、中职超过54人),不得办理转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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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转学申请表
2.户籍本
3.学生就学期间曾休学、留级的,应另附转出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休学、留级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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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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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符合转学条件,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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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基础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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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上杭县人民路104号教育局大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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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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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中学:0597-3886487 小学:0597-3998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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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7-3884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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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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