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申请从事道路货运站经营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标准)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办理程序
企业提交许可申请材料---材料审核---受理——现场勘验--=县运管所例会研究作出决定 公示 核发相关文书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一)《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收费标准及依据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10元、副本15元,道路运输证5元。依据为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道路运输、车辆维修和驾驶员培训许可证工本费的复函(闽财综[2005]55号)
办理时限
15天
办理机构(科室)
上杭县运输管理所
办公地址
北环路440号
办理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842258
投诉电话
3842251